韩方依据特定法案,恶性案件经审议可以公开嫌疑人影像用于社会警示。
国内遵循无罪推定,法院宣判前当事人只是嫌疑人,打码防止舆论提前定罪,避免万一案情反转,给当事人留下无法消除的名誉伤害,是程序正义层面的保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