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年间,徽州有座福田寺,寺中和尚明性一日下山挑水,路遇农妇陈氏采野菜时扭伤了脚,无法下山回家。
明性心生怜悯,便搀扶她下山。陈氏家中上有公婆,下有丈夫和两个幼子,家徒四壁,无米下锅,不得已才上山采野菜充饥。
明性同情她的境遇,从怀里掏出几块碎银相赠。
数日后的一夜,陈氏对丈夫谎称回娘家,却偷偷摸上山来,要以身相报。
明性起初不肯,但终究经不住妇人百般挑逗,破了淫戒。自此,二人时常幽会,明性也屡屡周济陈氏。
不久,陈氏的丈夫察觉奸情,遂告到官府,状写明性不守清规、奸淫良家妇女。明性因此被收押入狱。
三年后,新任官员到任。此官原也是和尚出身,后来还俗登仕。一日翻查旧案,见明性一案,心生恻隐,便调卷重审,最终判明性无罪释放。
陈氏闻讯,仍常来寺中与明性相会,此事人人皆知,遂称明性为“花和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