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梯事件女方公司被扒滨江警方通报已经说清:所谓“电梯猥亵殴打”与事实不符,系宠物引发的邻里纠纷,王某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立案调查并行政拘留。
现在网友顺着线索去扒她任职公司、把私人纠纷挂到单位招牌上,看似“因果反噬”,但其实有两条线要分开:
一是她剪视频卖惨、消费公众善意,该由警方和平台按虚构事实、扰乱秩序处理,行拘和禁言是法律动作;
二是“公司被扒”后,要不要处理员工、按什么内部纪律处理,是用人单位的事,不是网友替公司做判决的理由。
更该警惕的是一种惯性:上次扒男邻居单位住址电话,这次扒女方公司,用的都是同一套“开盒—审判—私刑”逻辑。男方被网暴时我们骂人肉,轮到女方翻车就觉得“扒得解气”,这不成法治,成情绪接力了。
舆论可以盯警方通报、盯平台删稿、盯造谣成本,但别把《民法典》里的隐私和名誉权当成只护一方、不护另一方的工具。下一次无辜被扒的,不一定是你同情的那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