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小陈与男友接触了一款来路不明的电子烟,吸食之后产生成瘾,身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正常工作受到明显影响,身体状况一度严重,二人在身体受损之后选择报警求助。
小陈和男友购买含替来他明电子烟的情况被查实,朋友圈卖家的线索也随之进入侦查范围。
警方更早已经注意到异常。2025年3月,浙江“云溯”涉电子烟犯罪研究联合实验室在数据研判中发现,有人在网上兜售所谓“来劲”的电子烟。
烟弹送检后,检测人员发现其中被加入替来他明。替来他明主要用于动物麻醉,我国从未批准相关物质用于人体吸食。
警方继续核查资金和销售关系,将住在金华的褚某列为调查对象。褚某原本是健身教练,与妻子韩某从东北来到浙江发展,夫妻二人曾经营健身房。
经营不顺后,褚某、韩某曾向部分健身爱好者兜售睾丸酮、类固醇等管控药物。后来觉得“上头电子烟”利润更高,便转向这一生意。韩某到案后承认,夫妻二人知道替来他明用于猫狗等动物麻醉,自己并不尝试相关产品。
2025年4月15日,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联合金华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部分交易故意使用现金,核实销售数额困难,办案人员便从终端买家、物流、电子数据和交易关系逐项固定证据。
小陈和男友的身体反应也有了答案。男友接触相关烟弹后出现手抖、腿软、抽搐,严重时无法正常生活,继续工作也受到影响。
当时替来他明尚未按照后来的标准纳入非药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但相关电子烟并不是可以随意销售的商品。
2024年7月5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发布第800号公告,明确盐酸替来他明属于兽用麻醉药品,不得网络销售、不得广告宣传,严禁以兽用名义取得后供人使用,公告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专案组随后在2025年7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收网,在全国6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00多人,查获替来他明粉末约30公斤、电子烟烟油约240公斤、烟弹及配件1200万个,(注:该案缴获物资存在多版公开统计数据,最终以司法文书认定为准)
警方查明,部分销售者购入低价烟杆和烟弹,再取得替来他明进行组装,通过朋友圈等渠道加价出售。
2026年5月18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涉案多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随后,监管规则调整。2026年6月17日,国家禁毒办发布公告,将替来他明等16种物质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明确,列管实施后,符合犯罪构成的制造、贩卖含替来他明成分电子烟行为,依法按照毒品犯罪追究。
上海还有一起同类案件。2024年1月至7月,孙某东等人在租住房屋内生产含替来他明的电子烟弹,累计发货2000余单,销售金额170余万元。
孙某东2024年3月前往泰国后仍远程指挥,2025年10月17日回国投案。2026年2月13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孙某东有期徒刑八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小陈和男友只是销售链条中的消费者,身体出现异常之后,案件却牵出了原料、组装、分销和终端销售多个环节。
朋友圈里的新鲜体验如果来源不明,再多人分享也不能证明安全。遇到陌生烟品,真正该做的是先弄清成分和来源,而不是拿身体去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