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款男友一夜变诈骗犯,261万不用退?法院这波操作,扎心却清醒
海口梁女士谈了个"内部购房名额"的阔绰男友刘某,2018到2022年恋爱同居,对方累计给她转账261万多,还掏钱在滨江海岸三期买了套房,曾一次性甩35万当"生活费"。
后来东窗事发:刘某谎称有热门小区购房指标,骗了117人共1355万,钱全拿去赌球、买玉、囤奢侈品。 判刑坐牢,涉案房产被拍了退赔受害者,钟某、周某两名受害人只拿回9万多,剩下窟窿填不上。
他俩转头把梁女士告了:不当得利,退261万!一审二审全输,不信邪申请再审,海南高院一锤定音:驳回。
为啥?法院算的是硬账——
刘某账户里诈骗款和自己钱早搅成一锅粥,没法逐笔证明转给梁某的哪一笔就正好是钟某周某那笔定金;两人恋爱期双向转账,梁某也回转过63万多,还有共同吃喝开销;转账时间线也对不齐,有的还在受害人交钱之前。 不当得利要"你的损失=我的获利"严丝合缝,证明不了,就只能败诉。
这案子最解气的地方在于:法律没和稀泥,但也没被情绪带跑。 受害者冤不冤?太冤。可不能因为"男的是骗子、女的要过钱",就把恋爱账本自动等同于赃款清单——那明天情侣分手,前任都能被路人索赔了。
真正该骂的是骗子刘某,不是司法逻辑。 温情提示所有恋爱脑:对方突然豪掷35万生活费还不解释来源,别光顾着收,先问一句"这钱干净吗"——梁女士不是赢了正义,是赢了"举证规则",顺带给全网姑娘上了一课:男人的钱可以花,但花之前,得看清他口袋里装的是工资还是手铐。
换作你,男友突然月甩十万,你敢不敢先让他打开银行流水?评论区开麦,我看谁最清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