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考上北大研究生,他想迁户口被卡,原因竟然是通知书上少了一枚能证明北大资格的印章,而学校,当地教委和派出所都称“没办法”,这事传到网上,引发热议。
信息来源:大众新闻
上海,一男子考上北大研究生,兴冲冲去派出所办户口迁出,想把户口挪到北京去,结果被窗口民警一口回绝,说他那张北大录取通知书上,缺一枚关键的印章,上面得写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没这章,按规定办不了。
男子急得团团转,找教委,教委说管不着;找北大,北大说研究生通知书从来就没盖过这种章,全国通行无阻,就上海要这玩意儿。
三边推来推去,男子卡在中间进退两难,眼瞅着报到日期一天天逼近,这户口就是挪不动窝。
8月26号,他揣着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去了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窗口。
前面都挺顺利,结果民警盯着通知书看了一会儿,把东西递了回来:同学,你这通知书上缺个章。
按规定,外省市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上,得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这一章。
没这章,办不了。
小李当场就懵了。
他把通知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
北大的大红校印在,校长签名也在,就是没有民警说的那行字。
他解释:这是北大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啊。民警态度很明确:规定就是规定,窗口没权力变通。
你要不问问教委或者北大,把章补上,补好了马上给你办。
于是小李开始打电话。
先打给上海市教委。
教委说,这个忙帮不了。
倒是出了个主意: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加上他的录取公示信息,当辅助证明。
可问题是,窗口要的是章,不是这些材料。
这条路,等于没走。
后来记者帮忙问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这才问出点门道。
原来这个章,主要是给本科生录取和学籍档案管理用的,目的是证明这所学校在教育部的名单里。
它本来就不是为迁户口设的。
那研究生怎么办?工作人员说得更直白:研究生是高校自己招、教育部直管的,地方教育部门手里没有这个章,也开不了相关证明。
本科被外地录取的,他们还能开个证明;研究生这块,地方插不上手,只能找录取的学校。
希望全压在北大身上了。
小李打电话给北大研究生院。
对方的答复,让他哭笑不得:北大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历来就没盖过这个章,格式全国统一,没法为他一个人破例。
有个细节挺有意思:北大本科生的通知书上,这个章是有的;研究生的,一个都没有。
为什么?通知书有统一的格式规范,不能谁需要就给谁加一个。
工作人员还说,通知书上有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这就足够证明真实性了。
拿它办户口迁移,全国各地都畅通无阻,从没听说谁因为缺这个章被拒过。
上海这个情况,他们也是头一回碰上。
北大理解小李的难处,但破例加印,真做不到。
这下彻底僵住了。
派出所说:必须有章。
教委说:我没这个章,也开不了证明。
北大说:我历来不盖这个章,也不能破例。
三方都有自己的道理,可小李的户口,就是没人能办。
记者不死心,又打了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的电话——这是派出所的上级单位。
得到的答复和窗口一样:这是上海市的明文规定,工作人员通融不了,还是建议问问北大能不能补章。
绕了一圈,又绕回来了。
更离谱的是,北京、湖北、山西这些地方,都认可只有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户口照常能迁。
说白了,全国大部分地方都没这毛病,就上海卡得死死的,活像个“孤岛”。
为什么?有报道分析,问题出在制度错位。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里那条要求,制定的时候多半是照着本科招生的模式来的,没想过研究生通知书长什么样。
规定一落地,就跟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流程对不上了。
这边要章,那边压根就没这个章,可不就卡住了?
眼看8月31号的报到日越来越近,小李也没辙了。
他说,实在办不了,就先按时去北大报到,到时候问问学校能不能开个官方证明,再回上海补办户口迁移。
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们吵翻了。
有人替小李抱不平:北大的大红校印,难道还不比一个章管用?
考上北大多不容易,还能有假?规定也太死板了,就不能灵活点吗?
也有人说:窗口办事员也是照章办事,白纸黑字写在规定里的东西,人家敢不认吗?
违规办了,出了事回头追责,谁担得起?打工人何苦为难打工人。
两边听着都有道理。
那从法律上怎么看?
按《教育法》等规定,高校发的录取通知书是授权文书,盖了学校公章就有公信力。
校印加校长签名,足以证明录取是真的。
说人话就是:能达到管理目的就行,选对老百姓影响最小的那个办法。
查真伪是目的,盖章只是手段之一。
说到底,规则是为人服务的,不是用来为难人的。
制度之间各唱各的调,吃苦的永远是夹在中间的普通人。
希望,后续小李能顺利迁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