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博主本来公益清理路面的地钉,却没想到被有关部门两名工作人员制止了,认为博主的行为造成了烟尘污染,要求其立即停止,并进行备案。
前不久,有当地市民发文称,文苑南街人行道遗留不少地钉,凸起的钉子藏在路面,很容易绊倒行人。
康先生看到消息后,带上角磨机、锤子等全套工具,赶到现场开展清理工作。
可开工才不到十分钟,两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制止了他继续用角磨机切割地钉,理由很直接:角磨机打磨切割会产生扬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康先生心里觉得很委屈。在他看来,角磨机切钉子扬起的灰尘,远远比不上马路上车来车往吹起来的尘土。
如果不让使用角磨机,这些死死嵌在地面的地钉几乎没办法彻底清除。
在一番沟通之后,这次公益拔钉只能无奈终止。
事件发酵之后,当地多个部门作出回应,称本身非常支持这类公益行为,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给出建议:开展这类现场作业,最好提前向主管部门备案,说明作业方式、工具、可能产生的污染,应当听取城管等部门的专业建议。
同时部门也给出另一个解决思路:普通市民发现路面隐患,优先上报职能部门,由官方来处置地钉问题。
很多人会疑惑,明明是做好事清理伤人的地钉,为什么还会被制止?
这里涉及到《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的,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通俗来讲,城市人行道属于公共市政资产。哪怕目的是做公益,个人不能直接携带切割工具,在公共道路上开展打磨、切割类作业。角磨机不光产生扬尘,打磨会出现火花,操作不当还可能破坏地下管线、损伤原有路面,存在多重安全风险。
因此,“谁设置、谁负责,谁管理、谁兜底”的原则就要开始适用了。
如果是施工单位留下的钉子,施工方有义务完工清场;找不到责任主体的遗留地钉,属地市政、城管部门负有兜底排查清理的责任。
目前,有关部门就工作人员劝阻博主清除地钉,要求先办手续一事,表达了歉意,并明确表达了对博主的感谢。
同时,该部门表示会认真听取群众反馈,积极为市民排忧解难。
最后,这位博主的出发点完全是为路人的安全,自费出力消除马路“暗器”,这份热心值得肯定。
反观当地工作人员,自己不清除地钉的危害,还不让好心人去清除,这是怠于履行职责,是懒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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