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一未成年少女用家长手机购买了6款性感且衣着极为暴露的女性手办,价格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家长看到这些手办后,就选择了报警。没想到警方竟然认定其中5款手办属于淫秽物品,还对商家进行了立案调查。后检察机关以商家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起了公诉。
信息来源:闪电新闻
这事儿说起来挺让人心里一紧的。
江苏宜兴,一个初中女生,拿家里人的手机网购,一口气买了6款女性手办。
都是她喜欢的动漫角色,造型一个比一个夸张,价格倒不贵,几十块到上百块。
小姑娘平时挺懂事,买手办从不挑贵的,这次也是。
可快递一到,家里大人拆开一看,当场愣住了——这些所谓的“手办”,几个女性角色衣着少到离谱,有的关键部位就靠一根白丝带遮着,丝带一拉开,
大人越想越不对劲,这东西哪能让孩子碰,直接报了警。
警方挺重视,把6款手办全送去专业鉴定。
结果出来:其中5款,已达到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
一个家长的报警电话,牵出了后面一整条黑色产业链。
可能有人觉得,手办不就是玩具吗?怎么就成淫秽物品了?这就得看法律怎么说了。
《刑法》第367条写得明白,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图片及其他物品。
当然也有例外,医学和人体生理科普的东西,或者有艺术价值的作品,不算。
判断核心就两条:有没有宣扬色情,有没有艺术或科普价值。
小乐买的这5款,两条都踩了。
警方顺着线索一查,越查越惊。
2024年3月27日,办案人员在江苏一家玩具公司仓库里,把负责人万某某等人一锅端。
数字更吓人:从2023年5月到2024年3月,不到一年,这家公司累计生产淫秽和侵权手办超过6万个,其中被认定淫秽物品的有43668件,卖出1万多件,涉案金额接近100万元,销售网络铺到全国21个省市。
检察机关还发现,这些手办不只淫秽,还侵犯了知名游戏《原神》里角色“可莉”的著作权,于是又追加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指控。
《刑法》第363条写得很清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10年以上或者无期,罚金或没收财产。
2025年12月30日,宜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因侵犯著作权罪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3万元,还要赔偿被侵权企业25.2万余元;负责人万某某数罪并罚,判了4年,处罚金;张某甲判2年4个月,处罚金;张某乙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
这案子后来还被最高检当成典型案例发布。
然而,这真不是个例。
今年暑假,有记者在北京、深圳等地的潮玩店走访,发现不少线下商家卖的手办,同样存在衣着暴露、动作低俗的问题。
未成年人进去就能买,根本没人在意。
线下如此,线上就更隐蔽。
有人做过测试,把视频平台账号年龄设成17岁以下,照样能刷到大量打擦边球的手办,算法还会根据你的浏览记录,使劲推更露骨的。
商家躲平台审核,套路多得很。
商品封面只放人物脸部特写,身子什么样根本看不出;商品名不用中文,改用拼音缩写或暗语,外行看不懂;完整实物图从来不上架,买家得主动私信,商家才偷偷发过来。
更离谱的是上海宝山查出来的一个案子,那个团伙生产的涉黄手办,包装上竟然明明白白写着“适用年龄为少年(7-14岁)”,摆明了就是冲着未成年孩子去的。
有的孩子买到手,怕被父母发现,特意用胶带把敏感部位遮住,或者藏在床底下。
说回家长这边。
发现孩子买了这种玩意儿,千万别一上来就骂。
孩子可能真就是喜欢,分辨能力不够,被商家钻了空子。
正确做法是先跟孩子好好聊聊,弄明白情况,同时把购物记录、聊天截图这些电子证据保存好,然后交给公安机关。
这样既能帮着溯源打击上游商家,也能避免更多孩子遭殃。
说到底,孩子喜欢动漫、想买手办,这本身一点错都没有。
错的是那些钻监管空子的商家,把打擦边甚至已经属于淫秽的东西,伪装成普通潮玩,卖给还没分辨能力的孩子。
专家也说了,这类东西比传统色情图片视频隐蔽性更强,对青少年审美观、消费观和性心理的危害是潜移默化的,很多家长根本识别不出来,以为就是个普通周边。
所以平台得扛起主体责任,优化面向未成年人的算法推荐,严格审核推送内容,调整搜索关键词过滤机制,别让违法手办和合法手办混在一起。
对那些靠暗语、私信传图来规避监管的商家,得加大排查力度。
案子判了之后,检察机关也没停,向公安机关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动漫游戏周边市场做专项排查,还联合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了协作机制,从源头上打击这类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