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秋瑾被斩首前夕,山阴县令李钟岳对秋瑾明言,“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
简单来说就是我位卑言轻虽然很痛心,但也没办法,你有什么心愿未了,我尽量帮帮你。
秋瑾是个大丈夫,真豪杰。当即表示,大恩大德来世再报:
首先,她是个女子,虽然死了,但不要剥她衣裳,给她留点儿体面。
二来,希望能有一口薄棺下葬,免遭曝尸。
三来,革命我不后悔,但再无法承欢膝下,要写一封家书。
县令一一照办,秋瑾从容就义。死后,家书因为时间紧迫未能交付。
李中岳给她收尸后,三天后李钟岳因“庇护女犯”被知府贵福参劾,遭革职免官。
离任时绍兴士民数百人乘船相送至柯桥,其言:“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辞官后寄居杭州,终日愧疚,多次自杀未遂。秋瑾就义百日后,还是上吊自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