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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大智慧!”8月27日报道,上海,一对夫妻通过公证,将295万给了女儿,没

“这才是大智慧!”8月27日报道,上海,一对夫妻通过公证,将295万给了女儿,没想到女儿离婚后,女婿也想分杯羹,并起诉到法院,好在夫妻俩明确写明“只给女儿”,所以就算是婚内给的钱,法院也驳回了女婿的诉求!网友:差点被占便宜了!
 
事情发生在几年前,女儿还处在婚姻存续阶段,老两口心疼女儿,打算拿出295万元给到女儿。考虑到小两口的婚姻未来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只是简简单单直接转账,没有任何文字说明,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婚内收到的赠与,很容易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旦日后小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这笔大额钱款就会面临被分割的风险。
 
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葛,夫妻俩没有选择私下转账了事,专门去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签订正式的赠与合同。合同当中白纸黑字写得十分清楚,这295万元,是专门无偿赠与女儿个人所有,不作为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完公证之后,老两口足额将295万转到女儿的银行卡内。拿到这笔钱之后,女儿用这笔资金购买了保险以及各类理财产品,妥善保管这份来自父母的资助。
 
世事难料,往后的日子里,女儿和丈夫的感情慢慢走向破裂,二人最终办理离婚,结束了这段婚姻关系。离婚之后,前夫却盯上了这295万的资产,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这笔钱款以及对应的理财保险收益。
 
在法庭上,男子给出了自己的理由。他认为这笔钱是婚姻还没结束的时候转入女方账户,理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他提出,时隔多年,账户资金来回流转,钱早就已经混同,说不清哪些是当初的赠与款,甚至还猜测这笔钱的源头,来自夫妻二人之前出售的共有房屋,种种说法,希望法院支持自己分割财产的诉求。
 
可男子的种种说法,并没有对应的证据来支撑。法院经过完整核查公证文书、银行转账流水、保险购买记录等全部证据之后作出认定。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已经明确约定财产只归女儿一人,虽然钱款是婚内交付,但依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拿不出任何实质证据佐证自己的观点,他的诉求得不到法庭的支持,法院直接驳回了前夫想要分割295万的全部请求,就连这笔钱衍生出来的保险、理财,也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不用拿来分割。
 
案件曝光到网上,引来大批网友热议。很多网友感慨,老两口提前做好公证,把归属写明白,差一点就被对方占了便宜,这份提前规划真的是大智慧。现实当中不少家庭,父母给子女大额资金,只是口头叮嘱一句只给自己孩子,没有留下书面凭证,等到离婚的时候,就容易爆发财产大战。
 
这起案例也给众多家庭提了醒,父母给到子女大额钱款,口头约定远远不够,想要保护属于自家子女的财产,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赠与对象,条件允许可以进行公证,留存好转账凭证,才能最大限度规避后续的财产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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