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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妥妥的渣男!”广西柳州,男子复婚后竟还到处拈花惹草,隐瞒身份与比他小16岁

“这是妥妥的渣男!”广西柳州,男子复婚后竟还到处拈花惹草,隐瞒身份与比他小16岁的曾经的女同事发生不正当发生关系,还让对方怀孕了,但后来还是选择了人流。几个月后,男子才坦白自己已婚事实,气得女同事立即提出分手,但因此事女同事出现焦虑、重度抑郁等症状。后女同事将男子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损害赔偿、营养费等5000元,并公开道歉。法院判了!

据悉,2023年底,汪某意外与前女同事刘某相遇。本来此前在公司时,汪某就对刘某有点意思,毕竟刘某不仅比他小了16岁,还十分漂亮,身材也不错。

在得知刘某还是单身后,汪某自称自己已经妻子离婚,现在是单身,随后便对刘某展开了追求,甚至在刘某因工作焦虑时,说出了一句感动刘某的话:“别工作了,我养你!”

刘某哪里受得了如此真诚的告白,于是同意了汪某的追求,二人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平时就以“老公”“老婆”称呼。

在2024年11月份,刘某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后去检查发现孕期已有49天。但汪某却不想要这个孩子,于是对其不停劝说,最终带着刘某去做了人流手术,之后又多次到医院复查。

刘某本以为汪某是想专心搞事业,却没想到在2025年5月份的一天,等来了汪某的坦白,他称自己已经在2024年2月份就复婚了。

刘某得知这情况后,连续几个月出现情绪低落、失眠等症状。后经医院检查,刘某患上了中度焦虑、重度抑郁,还有情感障碍。

这些症状都是汪某隐瞒已婚事实导致的,所以刘某对他十分憎恨,果断提出了分手。

之后,刘某又将汪某告上了法院,要求汪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人身损害及营养费5000元,还要求汪某在多个社交平台上公开道歉。如果汪某拒不道歉,就必须额外支付2万元补偿金。

面对刘某的指控,汪某承认自己隐瞒了复婚一事,也承认在与刘某这段感情中有过错。

但是汪某认为8万元的赔偿金额实在太高了,自己顶多愿意赔偿1万元。

那法院会怎么判?

首先,《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汪某隐瞒复婚事实,仍与刘某保持恋爱,这已经违背了公序良俗。

在此期间,汪某还没有积极采取避孕措施,导致刘某怀孕,之后又劝说刘某去做人流,这种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刘某的身体健康。

因此,汪某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的关键词是"严重"两个字。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委屈都能拿到赔偿,要看伤害够不够重。重度抑郁、中度焦虑的自评结果,加上流产带来的身体创伤,的确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严重精神损害"。

至于具体赔偿多少精神损失,需要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还有受理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判断。

综上,法院酌情判决汪某应当赔偿刘某500元营养费,以及1.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至于公开道歉的请求,因为汪某已经当庭鞠躬道歉,法院认为这样的方式和过错行为及影响范围相当,刘某要求他在多个社交平台公开道歉已经超出了合理且必要的范围,所以未支持。

最后,一个姑娘付出了感情,交出了身体,最后换来的却是男人的背叛,这换作谁都无法接受。从情理上来讲,无论汪某赔偿刘某多少,都无法弥补对刘某的伤害。但从法律上来讲,赔偿的具体金额,在法律上是有相应规定的,不是想要多少就多少。

这件事也是在给各位女性朋友提个醒,在确定恋爱关系前,最好先给对方做个背调,至少要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

面对像汪某这样隐瞒婚姻事实的行为,您会怎么选择?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