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一个在110米栏决赛跑出12秒91的男子,一个平了世界纪录、破了奥运纪录,成了中国田径史上第一个男子奥运冠军的男子。如今43岁的他却为了一道选择题发愁:"体育局让我买断或当教练上班,我该怎么办?"
这件事要从2015年4月说起,刘翔当时正式退役。之后他的人事关系一直挂在上海市体育局,挂了个团委副书记的名头。
这个职务很特别,不是公务员,没有行政级别,平时不坐班,这一挂就是10多年。
这些年里,刘翔手里还握着一份耐克的终身合同,估算年保底收入约1400万元人民币。
可就在最近,体育局突然通知刘翔:安置手续该办了,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买断货当教练。
8月26日深夜,刘翔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文,称自己一直没有离开,并不是自己不想走,而是有人不让自己走,结果10多年了,突然说要“安置”自己。
谈到当教练,刘翔称自己这把年纪、从没执教经验,突然上岗,怕的不是自己,而是怕毁了年轻运动员的前途。
谈到买断,刘翔称自己也没弄明白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十年物是人非,为什么当年不提,偏偏现在才想起这茬?
对于刘翔提出的质疑,上海体育局也作出了回应,称按照规定办事。
对此有人替刘翔鸣不平,一般运动员退役当年就该办安置,可他2015年退的,拖到今天才想起这茬,中间这些年算什么?
《体育法》第46条规定,国家对优秀运动员在就业和升学方面给予优待。第47条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强退役运动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为退役运动员就业、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也就是说,善待退役运动员是写在法律里的义务。
至于"买断",规范的叫法是"自主择业"。按照《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和《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运动员退役时,要么接受组织安置(也就是安排岗位,比如当教练),要么自愿申请自主择业,领取一笔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之后人事关系彻底了断。
补偿金一般由基础安置费、运龄补偿费、运动成绩奖励费等几块构成。
网上有人按类似标准给刘翔估了个数,大概几十万到一百多万元,但官方从未公开具体金额。
说句心里话,这事儿表面是钱和编制的事,骨子里其实是"体面"和"时间"的事。
对刘翔来说,他缺那笔安置费吗?真不缺。
他真正想问的,大概是为什么人生的一道关,偏偏在十年后以这样的方式被推开。
我们也想问,为什么一个为国争光且这么伟大的运动员,退役多年后还会被一道"二选一"的问题难住?
制度的设计,能不能让人走得体面,留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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