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买断之后,刘翔之前签的那些广告收入全都归体育局,他自己一分拿不到。说实话,敬佩刘翔是真敬佩,但体育局这个做法没毛病。当初训练、保障、资源全是国家给的,没有体制托底,他也走不到今天。现在人走了,合同收益归公家,合情合理。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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