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女子到某中医诊所检查身体,医生表示女子有乳腺结节,需要通过触诊确定结节位置和大小。女子想着医生眼中无性别之分,所以任由医生触碰胸部20多次。后来在贴三伏贴时,医生未经女子同意,直接掀开女子内衣触碰胸部,这让女子产生了怀疑,于是去正规医院做了彩超,发现虽然有结节,但并不需要特意治疗。女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气得报了警,然而警方只作出了行政立案决定。女子不服,认为应当刑事立案。但医生事后辩解称:根本不存在猥亵,已经提交了诊室内监控视频,还称女子是在污蔑。
据悉,2025年10月份,汪女士因为日常工作劳累,总感觉胸部有阵阵疼痛。家人推荐了当地一家中医诊所调理,称诊所负责人金医生十分专业。
汪女士想着家人推荐肯定不会差到哪去,于是在2025年11月,前往诊所找金医生把了把脉。
按照汪女士的说法,在把完脉后,金医生告诉汪女士称存在乳腺结节,但具体哪个方位,大小如何,尚无法确定,需要用手触摸才行。
汪女士本身医学知识有限,听信了金医生的这套说法,于是掀开内衣让金医生直接上手在胸部触诊,之后金医生给开了中药进行调理。
可万万没想到,此后汪女士每次去诊所复查,金医生都会以复查乳腺结节为由,进行胸部触诊,前后累计有二十七八次之多。
直到2026年7月,汪女士到诊所贴三伏贴时,金医生未经汪女士同意,直接掀开了汪女士的内衣,把手按在胸部一阵乱摸。
汪女士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但并未当场和金医生翻脸,而是自行前往正规公立医院做了乳腺超声检查。
根据医院出具报告显示,汪女士的右侧胸部有一个乳腺结节,大小约为5.9x5.1x2.3mm;左侧胸部有一个8.0x6.3x3.1mm的结节。总体来说,结节体积很小,触摸难以感知,医学上是无需特殊治疗的,定期观察随访就行。
这份检查结果让汪女士更加怀疑之前的诊疗行为的合理性,随后她选择了报警处理。
后警方进行了行政立案,但汪女士不认为,她认为金医生多次通过欺骗手段对她实施猥 X行为,情节比较严重,希望能够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可是金医生却认为汪女士是在污蔑,他向警方提交了诊室内的监控视频,称视频可以证明没有猥 X事实,且愿意走法律途径处理此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 X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猥 X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金医生如果是通过暴力或胁迫手段,逼迫汪女士不敢反抗并实施猥 X行为的,即可构成强制猥 X罪。
此外,法条中还写明了“其他方法”,这是指行为人利用专业、身份或信息差等,让受害人出于信任不敢拒绝、没想到反抗的,也可以构成强制猥 X罪。
具体到本案,如果汪女士所说属实,她并不知道乳腺结节该如何治疗,完全被金医生哄骗的情况下,任由金医生实施了猥 X行为,根本没有想到要反抗,那么金医生的行为就涉嫌强制猥 X罪。
但是想要刑事立案,不是光汪女士嘴上说说就可以的,还需要实质性的证据。
目前,金医生已经明确表示不存在猥 X行为,而且医疗单据上也没有任何关于胸部初诊的记录,金医生还提交了诊室内的监控视频。
这些可都是实质性的证据,比汪女士口头上的陈述效力高了很多。
如果按照金医生所说,他的确没有猥 X汪女士,那汪女士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诬告陷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3项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不仅如此,金医生还有权追究汪女士的民事责任,要求汪女士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最后,对普通人来说,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自己觉得不合理、不舒服的身体触碰,不用碍于情面,完全可以当场拒绝,必要的时候保留证据,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
同时,医生如果遇到患者无理取闹,无事生非,也不用选择忍让。一味地忍让,只会让纠纷越来越大。节奏一旦被带起来,想要解释就十分困难了,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权。
大家对此案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信源:闪电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