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一老人因身体不适,到一家棋牌室门口的椅子上休息,老板夫妇发现后,立即上前扶住失去意识的老人,未让其头部着地,随后还帮忙叫了救护车,没想到老人最终还是不幸离世。警方认定老板夫妇无责,不料,老人家属认为老人离世肯定与老板夫妇有关,要求他们赔10万元,否则就把老人遗体放棋牌室门口,不让开门做生意。无奈之下,老板夫妇只得人道主义补偿3000元,但老人家属认为太少,后经协商老板夫妇补偿了19000元。
信息来源:九派新闻
那天下午,一个老人走到店门口,走路晃晃悠悠的,看着就不太对劲。
老人没进店,也没招呼谁,看到门口那把木椅子就坐下了,估计是想歇歇脚。
可刚坐下没几分钟,脸色就白得吓人,整个人跟抽了魂似的。
李先生的妻子眼尖,赶紧过去问了一句。
话还没说利索,老人就身子一歪,直接往她身上倒。
两个人一起摔在地上。
摔倒的那一瞬间,她下意识用自己的胳膊护住老人的脑袋,没让他磕到地上。
自己摔没摔着,她压根没顾上想。
倒地后她大声喊人,李先生跟几个邻居闻声跑来,几个人把老人抬到外面通风的地方,同时拨了120。
救护车来得挺快,到的时候老人还有气儿,就是人已经迷糊了。
夫妻俩不放心,跟着车一块儿去了医院,跑前跑后帮着张罗。
可人还是没救回来。
老人本身基础病太重,医生也尽力了。
救人没救成,还摊上这么一出,夫妻俩心里也挺难受的。
没想到,更难受的还在后头。
老人走后没多久,家属找上门了。
没一句感谢,也没问老人当时到底咋回事,开口就要10万。
理由听着就能让人愣住:人是在你店门口倒的,你们还伸手扶了,那老人的死就跟你们有关,你们就得负责。
这逻辑说白了就是——谁扶谁倒霉。
沟通的时候家属还撂了狠话:不给钱,就把老人遗体搁你店门口,看你开门做生意。
李先生本来是不想松口的。
自己好心救人,凭啥赔钱?
可他媳妇儿经不起这么折腾,整个人都被吓蔫了,状态很差。
做好事反被讹,搁谁身上都受不住。
李先生想着花钱消灾,顺带照顾媳妇儿情绪,就说给两三千意思一下,算个人道主义安慰。
他这一松口,家属那边反倒更来劲了。
两三千?打发叫花子呢,咬死就要10万。
后来来回谈了好几轮,警方也介入了两次调解。
金额从10万一路往下砍,李先生为了不让店被闹得开不了门,最后咬咬牙,给了19000,名义上仍是人道主义补偿。
钱是老人的儿子来拿的,接过钱,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评论直接炸了。
有人说,这钱一给出去,就是替歪风邪气撑腰,往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还有人说得更直白:这就是敲诈,老板该报警抓人,不该忍气吞声。
咱们心平气和地捋一下。
老人是自己身体撑不住,走到店门口歇脚的,李先生两口子从头到尾没有任何过错。
老人的死因是自身疾病突发,这点医学上已经说清楚了。
而且发现不对劲之后,夫妻俩第一时间施救、打120、跟着去医院,能做的都做了,完全尽了普通人能尽的义务。
法律上也写得明明白白。
《民法典》第184条说了,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法律就是给好人撑腰的,就是怕大家救了人还惹一身骚,该伸手的时候不敢伸手。
所以从法律上讲,李先生夫妻俩一分钱都不用赔。
真闹到法院去,结果也一样。
问题就出在中间那个"松口"上。
他一说愿意给两三千,家属立马抓住了这个把柄,你肯给钱,说明你心里也觉得自己有责任吧?那行,那就多给点。
于是10万、摆遗体、威胁,一套组合拳全上来了。
开门做生意的人讲究和气生财,这没错。
但面对这种无理取闹、甚至已经踩到法律红线的做法,一味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最后买单的是整个社会的善意。
再说深一层,家属事后闹事,还威胁说不给钱就把遗体摆门口。
从法律角度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索要财物,这就是敲诈勒索。
李先生被迫掏的那19000块,就是敲诈金额。
按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2000到5000块以上,就够"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了。
19000,远远超出这个门槛。
所以说,李先生夫妻俩最该做的不是妥协,而是留好证据,直接报警。
让法律来判,而不是让无赖来定价。
现在后续是,夫妻俩已经没心思经营棋牌室了。
房租刚交完,店门却一直关着,开不下去。
家里人也在琢磨,这店到底还做不做。
社区那边说愿意给点补贴,具体多少还没定。
说到底,法律已经给好人撑了伞。
可现实里,很多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花钱买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