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一女保险员7年间与已婚男子开房180多次,而男子顺手买下50多份保单、花了千万余元买保险,男子妻子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全额退保,柳州中院两审已认定二人存在不正当交往,判决女保险员退还约90万赠与款,但关于退保,保险公司表示:其投保系理性行为,非被诱导。
信息来源:海报新闻
事情得从2017年初说起。
那天李珍帮丈夫陈国整理手机,无意间瞟到他和一个叫徐丽的保险业务员的微信聊天。
里面有"想你""晚点老地方见"这种话。
哪个老婆看到这个不炸?李珍当场就质问陈国。
陈国也没硬扛,当场写了道歉信,还立了个"约法三章",赌咒发誓以后再也不联系了,好说歹说把妻子劝回了家。
此后七年,陈国照样以"配置资产""理财规划"的名义,持续在徐丽所在的保险公司下单买保险。
一份接一份,根本停不下来。
后来李珍把记录全调出来一看,人都傻了。
从2017年1月到2024年11月,陈国通过徐丽一共买了五十多份保险,有人身险也有理财险。
总保费10123912.9元。
已经交了五百一十五万多,还欠着四百九十六万多没交。
中间甚至还拿保单去贷款,贷了将近两百万,用来填续期保费。
真正的崩点出现在2024年下半年。
李珍住院,无意间发现丈夫名下有份保险能报销四千多块钱。
四千多不多,但问题是她这个当老婆的,压根不知道有这份保险。
女人的直觉有时候准得可怕。
她顺藤摸瓜往下翻,翻出了陈国给徐丽的转账记录。
520、131.4、生日红包,连发了好多年。
单笔金额都不大,但那个频次,看了让人头皮发麻。
这哪是客户和业务员?
李珍直接报了警。
派出所把两个人的身份信息输进旅业系统一查,出来的结果连民警都愣住了。
2017年到2024年,陈国和徐丽在同一酒店、同一客房的入住记录,一百八十多条。
注意是同客房,不是同酒店。
这意味着什么,不用多说了吧。
询问笔录里,陈国倒是没怎么抵赖。
他承认开房是有,但说"不都那样",有时候真的是在聊单子。
李珍这边统计了一下,开房之后三五天内就出单的保单,大概有十来份。
陈国当庭的说法也差不多,大概十单左右。
但徐丽咬死不认。
她的原话是:"法律上有哪一条说不允许去酒店谈业务的?"
这话听着是不是挺有道理?法律确实没写"禁止酒店谈业务"。
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徐丽不光否认不正当关系,还反咬一口,说陈国和李珍夫妻俩可能是为了退保才合谋演这出戏。
这话说的,把法院两审已经认定的事实都给否定了。
说到法院判决,这事儿其实已经打过一轮了。
李珍最开始打的是赠与纠纷。
城中区法院查清楚了:2017年到2020年,陈国转给徐丽的钱有119.6万余元。
这里面扣掉备注了"借款"的、还有所谓"汽车生意往来"的部分,最后认定89.7万余元属于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
判徐丽返还本息。
徐丽不服,上诉到柳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而且法院在另一个名誉权案子里写得很明白:陈国与徐丽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的事实,以及陈国基于双方不正当交往关系向徐丽赠与巨额财产的事实,已经被本院生效判决确认。
徐丽自身确实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这话等于把事实钉死了。
但徐丽还是不服,拿着"酒店谈业务"当挡箭牌,申请了再审,目前还没结果。
2026年7月9日,李珍又出手了。
这次她把丈夫陈国、徐丽、还有保险公司,三方一起告到了城中区法院。
诉求很明确:认定陈国瞒着她买的那些保单无效,全额退还已经交的保费。
这一下,保险公司坐不住了。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庭上把七年的缴费凭证、贷款申请、回访录音全摊开了。
所以拒绝退保。
这就是保险公司说的"七年理性投保"。
但陈国自己在庭上说漏嘴了一句话。
他说:"没有这种关系,怎么可能买这么多保险嘛?"
这句话,加上他笔录里承认的"开房后下单大概十单",直接成了李珍这边最锋利的刀。
这个抗辩不是免死金牌,但确实是原配最难翻的一堵墙。
为什么难?
因为五十多份保单,是五十个独立的合同。
你不能合并起来一键撤销。
当然,监管部门已经罚过这家保险公司了。
国家金融监管局柳州分局查实,涉事保险公司存在销售误导、客户信息不实等违规问题,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
所以说,这个案子最后的结局,大概率不是李珍想要的"全额退保"。
更可能是一个拼盘式的结果:十来份"开房即下单"的保单被撤销或者退还现金价值,其余的维持有效;九十万赠与照退;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分割,李珍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半。
但有一点是确定的:这世上没有白占的便宜。
陈国以为花钱买保险还能白得一个人,结果适得其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