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找老婆,一定要漂亮,身材好,温柔体贴,在现实中太难了,于是在网上遇见了他喜欢的女子,他很满意,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因为女孩懂事,体贴,男子也心甘情愿地砸钱,好几万砸下去后,结果人不见了,急得他连忙报警。
男子,年纪也不算小了,家里催婚催得紧,他自己也想早点成家。
但是他对老婆的要求有三条:长得漂亮、身材好、性格温柔体贴,其他的都好说。
有了这个标准,他就在网上到处找,还真让他遇着了一个特别满意的姑娘。
两人是在一个社交软件上认识的,互相加了微信聊了几天。
女孩发过来的照片确实好看,长相甜美,身材也好,说话还轻声细语的,句句都说到他心坎里。
他觉得自己运气不错,总算找对人了。
两人越聊越有感觉,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整天泡在微信里,甜得不行。
谈上恋爱之后,姑娘就开始断断续续地跟他说自己家里遇到难处了——妈妈生病住院要花钱、手机坏了要换新的、手头紧周转不开。
男子想着女朋友遇到困难,自己总不能袖手旁观,何况两人都确定关系了,于是几千几千地转了过去。
有时候姑娘还会说“这钱别浪费了,钱要花在有用的地方”,他反而觉得这姑娘懂事、体贴,更愿意掏钱了。
前前后后加起来,他转了好几万出去,每次转完钱,女孩都在微信上甜言蜜语地说,结婚后你肯定是个好男人,值得托付。
他听了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这钱花得值。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提出见面或者视频,姑娘总有各种理由推脱——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是人不在杭州。
他虽然有疑问,但每次都被对方几句话哄住了。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微信发出去的消息没人回了,打电话也关机,整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他等了几天,越来越急,最后实在没办法,怕她出什么意外,就急着跑到派出所报了警。
民警问他有没有见过对方真人、有没有视频过,他都说没有。
他能提供的只有一个微信号和一个转账账户。
警方顺着这些线索查下去,发现这个所谓的“漂亮女友”根本就是个男的,用网上找的美女照片冒充女性身份骗钱。
那些甜言蜜语、那些温柔体贴,全是编出来的。
他坐在派出所里,半天没缓过神来。
原来谈了好几个月的恋爱,砸了好几万块钱,到头来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搞清楚。
网上那些光鲜亮丽的照片、那些贴心的话,隔着屏幕什么都信不得。
其实这种利用网恋骗局太多了,男子怎么会一点也没有察觉,特别是让你转钱开始,就应该要警惕了。
一个好好的女孩子,在恋爱的时候就问男人要钱的,这本身就是值得质疑的事情。
何况你们都没有见过面,你凭什么那么相信她。
就因为她长得漂亮,身材好,说话温柔吗?这些在没有见到真人之前都可以是假的。
所以男子上当了,骗子就喜欢顺着你的想法和需求一直骗你,骗得你心甘情愿地转钱,骗到你怀疑对方了,就开始收网,玩消失,拉黑你,这些都是骗子的套路。
所以网恋不是不能谈,是人都没有见过,你怎么敢几千几万地往外转?这不是谈恋爱,这是给陌生人打钱。
再说了,好女孩和你谈恋爱不会随便问你要钱的,记住,刚认识不久,就问你以各种理由借钱,这样的恋爱绝对不能谈,不是骗子也是捞女之类的。
那些照片、那些甜言蜜语,隔着屏幕什么都能造假,真要谈感情,得先见到真人、摸到实底。
因为钱一旦转出去,主动权就不在你手里了。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即属“数额较大”。
男子转账数万元,已达到立案追诉标准,嫌疑人冒充女性、虚构困难事由骗取钱财,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内容来源于:智慧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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