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扶了一下,就得赔10万!”湖南衡阳,一名老人因身体不适,到一家棋牌室门口的椅子上休息。老板夫妇发现后,立即上前扶住失去意识的老人,未让其头部着地,随后还帮忙叫了救护车,但老人最终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警方认定老板夫妇无责,可老人家属认为正是因为老板夫妇帮扶了老人,所以老人离世肯定与老板夫妇有关,必须得赔10万元,否则就把老人遗体放棋牌室门口,不让开门做生意。万般无奈下,老板夫妇只得人道主义补偿3000元,但老人家属认为太少,后经协商老板夫妇补偿了19000元,老人家属这才作罢。
据悉,李先生夫妻二人租了间门面,经营着一家棋牌室。8月17日,一位老人突然来到棋牌室门口,整个人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随后老人看到棋牌室门口有张木椅子,于是直接坐了上去,打算休息一会儿。可老人坐下仅仅几分钟,身体感到越来越不舒服。
李先生的妻子见状,立即上去询问,但发现老人逐渐失去了意识,随后老人直接倒在了李先生妻子的身上,二人一起摔倒在地。
不过,李先生的妻子用自己的身体给老人做了缓冲,而且全程用手护住了老人的头部。
在倒地后,李先生的妻子立即大喊求助。李先生和周边邻居听到动静立即赶来帮忙,然后把老人抬到屋外呼吸点新鲜空气,同时还叫了救护车。
遗憾的是,老人送医抢救后不久,依旧因为自身基础疾病过重等问题,最终不幸离世。
警方介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并且认定李先生夫妻二人已经尽力救助了老人,所以没有什么责任。
可老人离世之后,其家属找到李先生夫妇提出赔偿,张口就要10万元,理由十分直接:人是在你的店里出的事,而且你们伸手帮扶过老人,那就要对老人的死承担责任。
在沟通过程中,老人家属还放出狠话,如果拿不到赔偿,就要把老人的遗体摆放到牌馆门口,别想开门做生意了。
李先生本不打算妥协,但他的妻子因为此事受到了严重打击,做好事居然被讹了。
李先生担心妻子的身体,无奈同意补偿两三千元,希望此事到此结束。
可老人家属不接受这个金额,非要李先生赔偿10万元。后经双方多轮协商,李先生同意支付19000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款,老人的儿子拿了钱后,转身就走。
不少网友表示,这钱一旦赔了,就是助长了不正之风。
还有网友表示,对方就是在敲诈勒索,老板应该去报警把这家人都抓起来。
在本案中,老人是因身体不适到李先生的棋牌室休息,结果才出现了意外,且死因是其自身疾病所致,李先生夫妇并没有任何过错。
除此之外,李先生夫妇在发现老人身体不适后,立即叫了救护车,已经尽力实施了救助行为。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规定就是为了打消大家“救人反而被追责”的顾虑。
既然如此,李先生就不应该妥协,不应该接受调解。如果这件事走法院诉讼程序,李先生夫妇根本不用赔偿一分钱。
这里正是因为李先生的思想出现了松动,从打算人道主义补偿两三千元起,就被老人的家属抓住了把柄,然后他们狮子大开口,索要高额赔偿,甚至还威胁不赔钱就把老人遗体放棋牌室门口。
虽然开门做生意,的确是和气生财,但是面对老人家属的无理取闹、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如果一味地忍让,只会助长谁死谁有理的不正之风。
从法律上来讲,老人家属事后闹事,还威胁李先生夫妇不赔钱就把老人遗体放棋牌室门口这句话,足以认定老人家属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李先生夫妇被迫支付了19000元就是敲诈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7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由此可见,老人家属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罪,所以应当报警将他们抓起来,而不是选择忍让妥协。
目前,因为此事李先生夫妇已经无心经营棋牌室,虽然房租刚交不久,但门店一直关着。当地社区得知此事后,明确表示愿意给李先生夫妇一些补贴,但具体补贴多少,尚未明确。
最后,现有法律法规已经给了见义勇为、善意救助者撑起了保护伞,但现实中很多救护者却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做法,选择补偿妥协,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利于抵制谁死谁有理的不良风气。
如果是您,您会选择妥协补偿吗?欢迎留下您的宝贵意见。
信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