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难来临各自飞?山东费县,女子和儿子遭遇一场车祸,车祸中她失去儿子,自己也落下终身残疾不能自理,100多万赔偿款全在丈夫手里。不料,丈夫支付一部分医疗费后再也不掏钱了,还把妻子送回娘家不管,女子只好由年迈的父母照料。她的账户几乎一分没有,万万没料到,丈夫竟拿着她100多万赔偿款起诉离婚。
2019年1月,李某媛带着大儿子外出,路上被司机赵某驾驶的车辆撞上。
李某媛全身多处重伤,后鉴定为四级伤残加十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同车的大儿子经抢救无效身亡,经交警认定赵某全责。
那一年李某媛36岁,一场车祸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
儿子没了,自己落了终身残疾,往后不但没法工作挣钱,连日常起居都离不了人照顾。
事故后几笔钱陆续到账。
保险公司调解赔了62万,肇事方赵某赔了60万,单位团体意外险赔了28万残疾保险金,同事捐了5万,网上众筹将近7.9万。
加起来共计160多万,可这些钱没有一笔打进李某媛自己的账户。
保险赔的、肇事方给的、众筹来的、单位捐的,全部进了丈夫孔某某的银行卡。
孔某某在外头跑手续领赔款,别人以为赔偿款用于妻子的治疗和康复。
开始李某媛在多家医院治疗,医疗费花了25.7万多,这钱确实是孔某某付的。
但剩下100多万,他死死攥在手里再也不往外掏了。
2020年李某媛伤势稍稳后,却被丈夫直接送回了娘家,年迈父母担起照料女儿的责任。
李某媛丧子又自身残疾,却只能躺在娘家养伤,银行卡里却没有一分钱。
没有收入来源,日常吃药、康复、请人照顾样样要钱,而这些钱全靠娘家撑着。
她多次找丈夫要钱支付生活费,对方就一句话:我有权管钱。
2025年李某媛委托律师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赔偿款110万元。
孔某某却说两人没离婚,自己对赔偿款有管理权。
诉讼期间孔某某的操作更让人意外。
他先申请对李某媛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想证明妻子"脑子不清楚"没法打官司。
这招没得逞,她又在2026年3月另案起诉离婚,理由是分居5年。
法院没支持离婚,认定孔某某不应逃避照顾和治疗妻子的义务。
不能拿着妻子的救命钱,又想在她最需要人的时候离婚撇清关系。
2026年4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李某媛的残疾赔偿金、残疾保险金、众筹款、捐款等都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长子死亡赔偿金由父母共有,考虑李某媛伤残情况,她主张50%的份额并无不当。
最终,法院判决孔某某返还100万余元及利息。
可孔某某只付了23万多,就又一次失信不在给钱了。
李某媛申请了强制执行后,孔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已被拘留。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这不就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吗?
婚礼上的誓词说得好听,无论贫穷疾病不离不弃,结果真遇难了,却要卷钱离婚?
有人说:申请行为能力鉴定那招太损了,等于想让妻子连告状的资格都没有。
这救命钱是有主的,别以为领了结婚证就能随便吞,婚姻不是财产通行证。
这也提醒了人们,以后拿赔偿款一定打进自己账户,哪怕是最亲的人也要留个心眼。
其实这件事最让人难受的,不是钱的数目,而是时机。
李某媛刚经历丧子之痛,身体又残了,正是最需要身边人撑一把的时候。
丈夫却把注意力放在了怎么把钱攥紧。
她不得不拖着残躯,一边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创伤,一边跟自己的丈夫对簿公堂。
孔某某或许真有自己的委屈,觉得照顾了两年、付了医药费。
可那笔钱是妻子拿健康换来的残疾赔偿金,还有儿子用命换来的死亡赔偿金。
还有同事和网友捐的善款,这些钱的用途从一开始就清清楚楚,不是谁领了就算谁的。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第二项该条明确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残疾赔偿金、残疾保险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定向捐款等均归受害人本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第985条还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
孔某某占有属于李某媛的个人财产拒不归还,构成不当得利,婚内也得还。
至于孔某某判决后仅付23万便不再履行。
法律规定,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孔某某已被司法拘留,但他舍命不舍财,导致100多万仍有大部分还在他手里。
李某媛失去了儿子,落下终身残疾,5年间靠着年迈父母照料才讨回一纸判决。
目前对她来说,最要紧的是剩余的钱尽快到账,后续康复和生活才有依靠。
法律给了她公道,但愿执行也能给她一个实实在在的结果。
钱最能照出人心,钱也真的可以识别万物。
虽然人心难测,好在白纸黑字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不会因为谁翻脸就消失。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