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男子养了6条烈犬,因为他遛狗不拴绳,狗子随意排便等琐事和邻居闹了点矛盾。男子怀恨在心,酒后带着6条大型烈犬找上门,把邻居叫到屋外,先动手打了人,又让6条狗扑咬,邻居被多条狗撕咬倒地,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男子悲剧了!
男子在自家院子里养了6条大型烈犬,平时狗到处拉屎拉尿,邻居郭某看不过去,说了几次,他不服就吵吵了几句。
就是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小事,男子竟怀恨在心。
2025年9月26日晚上9点多,男子喝了酒回到家,越想越气,酒劲上头,觉得郭某纯属多管闲事,就想报复他。
他把家里6只大型烈犬全带上,直奔去郭某家。
他把郭某叫到屋外,因为是邻居,郭某毫无防备就出来了。
谁知刚出门,就被男子二话不说打了一顿。
但他还不解气,他当场冲着6只大狗发令,几只狗扑向郭某。
郭某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全身上下到处是咬伤,倒在血泊中。
案发后,郭某被紧急送医,命是保住了,但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重伤二级。
这意味着郭某的身体遭受了重大伤害,后续治疗和康复可不是一天半天。
近日,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男子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虽然没有直接用刀棍伤人,但他把狗当成了实施伤害的工具。
主动驱使犬只攻击他人,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重伤后果,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因为案件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最终将择日作出判决。
男子一时冲动,除了刑事处罚,还有郭某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全部民事赔偿。
这事传到网上,网友们的反应几乎一边倒。
有网友说,6只大型烈犬,这已经不是养狗了,放狗咬人把狗当打手,这人必须严惩。
喜欢养狗,到不要放出来到处拉尿,影响环境卫生和他人的生活,还不让别人说。
再说邻里之间,因为狗的事就能下此狠手,这个人平时得有多蛮横。
都说酒品见人品,喝了酒就暴露本性了。
有法律人士分析,驱使动物伤人在法律上就是行为人自己在伤人,狗只是工具。
这跟凶手拿刀杀人是一个道理,定故意伤害罪没有任何问题。
烈性犬伤人事件屡见不鲜,根源就在养犬管理条例执行不到位。
大型烈犬在很多地方有规定,根本就不能养,更别说一次养6只。
邻里有矛盾这事在农村很常见,但解决问题的途径有很多。
找村委、社区、找物业、报警,唯独不能用暴力,酒后报复更是错上加错,一时冲动换来的是牢狱之灾。
重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院认定手段特别残忍,还可能在更高幅度内量刑,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
这起案件听起来荒唐,却暴露出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
有些人把养烈犬当成了彰显强势的手段,甚至把狗当成报复他人的武器。
动物本身没有是非观,但养犬的人有。
你决定养什么犬、怎么看管、在什么场合下使用,每一个选择都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一旦你主动驱使犬只去攻击他人,法律就会穿透"动物伤人"的表象,直接追究你作为行为人的责任。
邻里之间的矛盾,说穿了都是些小事。狗屎狗尿的问题。
双方协调、向城管投诉、实在不行走法律途径,哪一条都比带6只狗上门报复强。
被告人说自己是酒后失控,表面上看是酒精惹的祸,但骨子里是对他人权利和生命的漠视。
这种漠视在平日里表现为不讲理,在酒后就升级为暴力,最终酿成刑事案件。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大型烈犬的管理,不能只靠养犬人自觉。
社区和各级执法部门对违规养犬、多只烈犬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应当早发现、早干预。
如果在案发前就有人管一管,这起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男子主动驱使6只大型烈犬撕咬邻居郭某,手段恶劣,造成重伤二级的后果,量刑至少在3年以上。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且没有免责事由。
也就是说,哪怕受害人有挑逗行为,饲养违禁烈犬的人也得全赔。
而本案中被告人是故意放狗咬人,民事赔偿更是一分不能少。
目前案件尚未宣判,被告人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这个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酒可以喝,事不能做绝;狗可以养,但不能把它变成伤人的工具。
邻里之间退一步海阔天空,非要用暴力解决问题,最后买单的还是自己。
对纵狗伤人这样的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