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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大谱!”陕西西安,一位母亲怀疑孩子有癫痫,带他去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但未查

“离了大谱!”陕西西安,一位母亲怀疑孩子有癫痫,带他去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但未查出病症。这本该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这位母亲却突然向医生提出退费,认为孩子既然没事,那检查费就是白花了,所以要求医生退钱,甚至当场表示不退钱就一直投诉。

据悉,这位母亲平日里观察到孩子有疑似癫痫的相关表现,内心十分焦虑,她在网上了解到,某医院的神经外科主任医师贺医生在治疗癫痫方面十分专业,于是就预约了贺医生的号。

之后,贺医生给孩子进行了面诊,结合孩子的症状表现,建议做个脑磁图检查下。

由于脑磁图设备精密,检查费用偏高,贺医生提前和这位母亲讲解了一些,并表示确认是否癫痫,这个检查是十分精准的。

当时这位母亲立即同意了,并缴纳了相应的费用。在做完全套检查后,报告出来了,显示:未见明显异常。

这下母亲终于放了心,贺医生得知结果后,也放下了心,并叮嘱这位母亲平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可万万没想到,贺医生刚叮嘱完,这位母亲突然提出了一个诉求:既然检查没查出问题,相当于钱白花了,希望把这笔检查费用退还给自己。

贺医生完全没想到这位母亲会提出这个要求,但他还是耐心跟这位母亲反复解释,医学检查有两大作用,一是查出病灶,二是排除疾病风险。

这份检查报告,恰恰排除了一部分重大隐患,不能直接判定检查完全没有价值。

但几番沟通下来,这位母亲始终坚持要求退费,并放出狠话:如果不给退费,就会走投诉渠道维权。

贺医生感到十分无奈,只得让这位母亲去走投诉通道,钱的确是没法退了。

此事从情理角度来看,这位母亲心疼花了这么多钱检查,却没有查到什么,觉得钱白花了。

但从规则和法律层面,医院如果不存在欺诈行为,那这种退费要求根本站不住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在这位母亲带着孩子去做脑磁图检查之前,贺医生明确告知了做这个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最终排除了是否存在癫痫,同时也告知了这个费用会很贵。

也就是说,贺医生没有侵犯这位母亲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既然这位母亲选择了做这个检查,并自愿缴纳了费用,那双方之间的服务协议已经成立,至于说机器会检查出什么结果,医院无法保证。

只要机器检查完毕,再由贺医生读图分析完毕后,这个服务协议就完成了。

这位母亲此时要求退检查费,法律上也无法支持。

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检查费呢?

比如:1、缴费后完全没有做检查,医院未提供对应服务;2、医院操作失误、设备故障,造成检查失效;3、存在未明码标价、重复收费、开单错误、医疗过错等问题。

如果仅仅因为检查报告结果显示一切正常,这不属于法定退费理由。

那如何看待这位母亲以“投诉”,威胁医生退费的行为?

投诉其实本身就是消费者的合法维权渠道,但维权的前提是要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如果医院和医生没有客观过错,仅仅因为自己不接受检查结果,就进行投诉,这种方式并不属于正当维权。

这位母亲如果利用投诉来逼迫医生和医院退费,甚至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最后,不少人习惯了在网上购物时,可以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

可现场医疗诊断不能照搬电商“仅退款”的思维,这完全是两回事,甚至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

更何况我们去医院花钱做检查,买的不就是买的一份真相,一份安心吗?难道还希望医院能检查出什么病症?

既然医生在做检查之前,已经明确告知了费用昂贵,那做与不做的选择权已经交到了这位母亲手中,是她自己选择承担高额检查费做检查的。

因此,不退费才是本分。维权要讲情理,更要讲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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