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红高粱》选角,巩俐和史可二选一。
论名气,史可是中戏“五朵金花”。论长相,标准大青衣。巩俐呢?没毕业,小虎牙,带点“土”。
所有人都觉得史可赢定了。
摄影师顾长卫只说了五个字:一个野,一个柔。野的是巩俐,柔的是史可。
张艺谋要的是高粱地里的野蛮生长。史可是一杯好茶,但“九儿”需要一坛烈酒。
五个字,改写两人命运。巩俐杀到戛纳,封神国际。史可也演戏,但提起她,大家总先叹一句:“哦,那个本来要演九儿的。”
实力差不了多少。差的是匹配度。
你很好,但不是他最需要的样子。
这才是命运最不讲理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