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一位只穿着内裤的小女娃挂在高层住宅的防盗窗外,眼看着她那双小手快要抓不住窗栏了,周边邻里迅速找来大被单,然后围在下方等待小女娃随时落下。最终,小女娃因体力耗尽,掉了下来。旁边路人被吓得尖声惊叫了起来,好在小女孩最终被被单接住,后经检查并无大碍。
据悉,小女娃平时是由爷爷奶奶照顾。8月17日当天,奶奶临时出门去给爷爷送饭,家中只留下年幼的女娃独自一人。
当时阳台上摆放着一把小板凳,好奇心强的小女娃就把凳子搬到窗口,踩在上面爬上防盗窗。
由于当日天气不错,奶奶把防盗窗的中间打开,将衣服都晾了出去。小女娃就从防盗窗中间的缺口处爬了出去,然后顺着自家防盗窗,准备往下爬。
在她的双脚站在楼下邻居家防盗窗的上半部分时,小女孩的双手把住了自家防盗窗的下半部分,但是两扇防盗窗中间有外墙隔着,她不知道该如何下去了,就这么一直卡在那里。
楼下路过的居民发现险情后,吓得立刻大声呼救。叫喊声很快引来周边住户,他们看到女孩摇摇欲坠的样子,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考虑到小女孩随时会掉下来,在场居民来不及等待消防员赶到,大家第一反应就是想办法缓冲坠落冲击力,有人急忙跑回家取出宽大被单,多名邻居迅速聚拢过来,几个人牢牢拽住被单四角,把床单尽量撑开绷紧,站在孩子正下方严阵以待。
现场气氛极度紧张,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盯着楼上的小女孩。就在短短一两分钟之后,小女孩力竭松手,从高空中直直坠落,正好落到众人撑开的被单中。
女孩被吓得当场啼哭,现场邻居立刻上前查看状态。后续社区工作人员到场,孩子被送往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所幸只是受到惊吓,身体并无大碍。
对于这件事的发生,不少人指责奶奶没有看护好。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8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由此可见,这件事的确是奶奶做得不对,但相信奶奶自己事后也十分自责,她可能自己也没想到,孙女会突然爬上防盗窗。
但我们也要理性客观看待此事,普通家庭很难做到视线一秒钟都不离开孩子,老人临时办事的情况在现实生活十分常见,过失不等于恶意,更多属于家庭安全意识的疏漏。
相信经过此事后,奶奶出门时,不管怎么样都会带上孙女的。
当然,儿媳同不同意继续把孙女交给奶奶照顾,这就不好说了。毕竟出了这档子事,婆媳关系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
作为施救的邻里们,他们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应当予以嘉奖。
与此同时,被救女孩的家长,也应当给予感谢。
这里需要注意,就算小女孩在这次事件中受伤了,她的父母也无权向这些邻居们索赔。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救助人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前提下,就算救助过程中给受助人带来伤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么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见义勇为者,鼓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让这些助人者寒了心。
最后,通过这件事,我们也提醒各位家长,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觉得“我家孩子很乖不会乱爬”。
幼儿没有危险判断能力,好奇心是本能,窗台、阳台一定要做好防护,绝对不要把低龄孩子单独留在家里。
万幸这一次有好结局,可不是每一次意外,都能刚好遇上一群伸手相救的邻居。
您对此类事件有何看法?有何防范措施?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信源:都市快报橙市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