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5号开始,你去超市买东西再也拿不到那个免费的薄塑料袋了——因为生态环境法典今天正式生效。
你可能会嘀咕,这事儿不是嚷嚷好多年了吗?以前叫“限塑令”,说白了就是政策倡导,商家配合不配合全靠自觉。18年前那版政策,核心就是让塑料袋从免费变成收费,大型超市老老实实执行了,可农贸市场、街边小摊该给还是给,免费塑料袋照样满天飞。
据经济参考报2008年的数据,那时候超市塑料袋年用量约40万吨,而农贸市场、街边摊贩的用量是这个数字的3倍,全行业塑料袋总消费量约160万吨。
现在不一样了。这次是法典,跟民法典一个级别的东西。之前叫“建议你别用”,现在叫“你敢用就罚你”——企业违规罚1到10万,个体户罚500到5000,生产环节违规按货值1到3倍罚款,情节严重直接吊销执照。这力度,跟以前隔着一道天堑。
但问题跟着就来了。你去大型超市结账,收银员会问你要不要买个可降解袋子,小的几毛大的块把钱,这是规矩。可你走进菜市场,摊贩面前那一卷卷连卷袋照样挂着随便扯,免费,管够。
这东西在禁塑令限制范围之外,因为它执行的是食品接触材料标准,只规定了最低厚度,没要求必须可降解。好多超市打擦边球,水果蔬菜区放一大卷连卷袋,你扯多少都行,一分钱不花。收银台前的购物袋要收费,这不就跟闹着玩似的。
再说外卖。你点一份外卖,送来的时候外面一个塑料袋,里面餐盒是塑料的,餐具包也是塑料的,还有一层保鲜膜。按新规,餐饮堂食禁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外卖优先可循环或可降解包装。可你收到的那一包东西,到底算不算“可降解”,根本看不出来。
说句实在话,大型超市和连锁餐饮店这次是真怕了。山东高院已经制定了10个方面21项任务清单推进法典学习贯彻,江苏检察机关围绕法典9个法定条文细化履职,广东、浙江也提前部署了全链条执法。
执法人员上门查台账、查使用记录、查采购来源,逮着了就是真金白银地罚。海口那边去年就有餐饮店因为用PE保鲜袋,被罚了1000块。这一回,没人敢拿饭碗开玩笑。
但农贸市场、路边小店、社区超市这些小商户,目前还是观望的多。他们算的是另一笔账——可降解袋子成本是普通塑料袋的两三倍,这笔钱是加到商品里还是自己扛?
加到商品里顾客不乐意,自己扛利润就没了。所以连卷袋就成了最顺手的挡箭牌:法律管不着,顾客随便用,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郑州轻工业大学的高分子材料专家刘东亮去年在河南调研时就发现,“禁限塑”实施一年后,商超生鲜区的连卷袋消耗量反而大幅攀升,成了新的塑料消耗大头。政策初衷是好的,可执行的时候总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漏洞等着你去填。
还有一个让人头疼的事——台账。法典第998条规定,外卖企业、电商平台、快递公司都得按规定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和回收情况,餐饮店还得建塑料餐具采购、库存、使用、回收全流程台账,全程留痕、长期留存。
大企业有法务有财务,建台账不是难事。小餐饮店、小摊位连账本都记不全,你让他搞台账?这不现实。可法律就这么写了,查到了就得罚,到时候谁撞枪口上谁倒霉。
至于“可降解”这三个字,里头的水更深。市面上有些号称“光氧降解”“氧化降解”的产品,专家说那属于伪降解,照样是违规品,合规替代品得认准全生物降解材料或可堆肥标志。可消费者哪分得清这些?收到外卖,包装上也没贴标签,你说是可降解的,我凭啥信你?
这次法典跟以前最大的不同,就是把责任压在了经营者头上。以前是“你少用点塑料袋吧”,现在是“你敢用不合规的我就罚你”。
普通居民家里囤的塑料袋不受追溯,你继续用完就行。真正被卡住喉咙的是工厂、餐饮店、商超、外卖平台这些经营主体。
法典第999条还写了一条:公民应当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养成绿色消费习惯,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这是倡导性的,不罚你钱,但意思很明确——这事儿光靠商家扛不行,消费者也得动起来。
这次禁塑从“政策倡导”到“法律强制”的跃升,逻辑上是完备的。全国统一标准、明确罚则、生产使用全链条覆盖、台账报告制度配套,理论上可以堵住大部分漏洞。
但现实执行中,连卷袋的“法外之地”问题、小商户的合规成本问题、“伪降解”的甄别问题,都是需要配套细则去填的坑。
法典施行只是第一步,能不能真正落地,还得看执法能不能一碗水端平。大超市好管,小店难盯,农贸市场更是监管盲区。
8月15号这天,我路过小区门口的小超市,收银台上贴了一张手写的告示:“本店已更换可降解购物袋,小号3毛大号5毛,感谢配合。”底下还有一行小字:“连卷袋暂时不变。”这大概就是现状最真实的写照——变了一点,又没完全变。
信源:
新华社《生态环境法典今起施行 明确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生态环境法典》全文
国家邮政局《2025年邮政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