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出废除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提议,直接把舆论吵成两极。
很多原配家庭十分支持,自己辛苦打拼的婚内财产,不想被婚外关系的后代分走,觉得这是在变相纵容出轨行为。
但很多人忽略一个关键点,孩子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成年人犯下的错,不该让无辜的孩子来承担后果。
一刀切剥夺继承权看着解气,实则是把成年人的道德问题转嫁到下一代身上。
真正该约束的是过错方本人,而不是孩子。原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配偶私自赠与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借助遗嘱、公证做好资产规划,守护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简单讲,出轨的成年人要承担代价,但不能拿孩子的权益当作惩罚手段。解决婚姻乱象,要对准犯错的成年人,而不是向无辜的孩子开刀。
那么你更认同,去限制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还是重点约束出轨方处置财产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