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契约精神!”上海,一女子在某平台约了一辆货车,运一批桌椅电器,预付982.56元。谁知,司机将车开走半个小时后,给女子打来电话,要加价400元。女子认为司机的做法太不地道,直接拒绝对方。司机见女子不松口,怒了,直接将一车货物拉走600多公里以外。向女子叫嚣:你不给钱,就别想拿到货。女子怒不可遏,直接报警。
7月16日,上海的袁女士准备搬迁餐饮店。
于是,在货拉拉平台正规下单,从上海浦东运输桌椅、电器、冻品到浙江德清,平台明码标价运费982.56元,双方约定好第二天上午装车,一切流程合规正规。
7月17日当天,因为停车场车位紧张,袁女士主动和司机协商调整时间。
司机也很清楚自己是外地牌照,上海白天限行,就算按时来也得等到晚上才能出城。
为了避免冻品长时间滞留变质,两人友好协商,一致敲定晚上八点再装车。
全程沟通顺畅,司机当时态度很好,半句加价的话都没提,满口答应没问题。
谁知道!晚上九点半,所有货物全部装完、车子正式发车后,司机变卦了。
刚上路就打电话坐地起价,张口就要额外加400块辛苦费、等候费。
袁女士懵了,明明是双方提前协商好的时间,不存在耽误工期,而且限行是司机自身车辆问题,凭什么要客户买单?
这种发车后临时宰客的行为,纯属坐地起价、漫天讹钱,袁女士当即果断拒绝。
被拒绝加价后,司机彻底恼羞成怒,原本3小时就能送达的短途路程,司机故意拖延十几个小时,隔天上午才慢悠悠开到德清。
到了目的地还嚣张放话:不加400块,一分钱不多给,货绝对不给你!
袁女士无奈报警,警方出面调解,为了避免冻品全部坏掉、损失扩大,好不容易劝动司机卸下冷冻货物。
可司机依旧蛮横无理,死死扣押桌椅、电器等贵重物品,直接开车跑路。
最离谱的操作来了!没过几天,袁女士刷到司机的社交视频,瞬间头皮发麻!
司机竟然把她价值数万的门店货物,一路开到600公里外的山东滕州!
之后更是狮子大开口,变本加厉索要仓储费、压车费、搬运费各种杂费,摆明了就是恶意扣货勒索,不掏钱就永久扣押货物。
袁女士横跨上海、浙江、山东三地报警、投诉、找平台,维权整整一个月,身心俱疲、门店彻底停业亏损,事情依旧悬而未决。
平台虽然封禁了司机账号,愿意承担转运费用,但嚣张司机依旧拒不配合,拒不还货。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司机承接货运订单,合法拿到袁女士的货物,属于法律意义上代为保管他人财物。
双方只是存在400元加价纠纷,司机完全可以走平台或者诉讼维权,没有权利扣下价值数万元全部货物。
他为逼迫客户交钱,把货物拉到600公里外的山东,多方沟通、平台介入后依旧拒不归还,主观上就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这批货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已经满足侵占罪的构成条件。
要注意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司机刑事责任,同时还可以要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