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底线!武汉,有博主收99元门槛费卖视频,解压密码竟然是色情网站网址。这些网站还公开卖管制药品,58元就能买到。客服说的更离谱,说上传用药后的偷拍视频还能返现。这种卖改装偷拍器材的行为最高能判7年,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最高可判无期。
这个依托直播引流的黑色生意收网之后,2名嫌疑人被控制,36部视频被当场查获。
顺着视频链条往下摸,发现背后还有更大的网络,有人在社交平台发擦边内容,主页写着提供视频和情趣用品。
想进一步咨询,必须先交99元门槛费,加上助理的好友才给看货。
付了这笔钱,对方发来预览片段,朋友圈里标价清晰,花520元买15套写真能进VIP圈,再加钱就能跟博主语音,还能定制视频。
真正让人意外的是视频文件本身,压缩包打开之后,解压密码是一串网址,点进去,跳出来的是收费色情网站,页面设置了不同档位的会员费和收款方式。
这些网站的真正功能,远不止卖视频,页面上充斥着摄像头改装和管制药品的广告,明目张胆摆在那里。
客服希瑶介绍,手上有昏睡药、催情药、乖乖水,10到15分钟就见效,剂型有液体有片剂,还能伪装成口香糖、香烟。
记者试着下了一单,58元买一瓶乖乖水。
客服马上改口说仓库在国外,要走特殊物流,客户需要额外支付三次海关申报费。
第一次21元返25元,第二次161元返178元,第三次金额等通知。客服解释,因为是管制药品,得靠别的渠道转运,掩盖真实发货。
等记者不再转第三次钱,客户反馈群里突然冒出不少新订单,都说产品可靠。客服还发了一张报关单,物品栏写着手表。
记者在海关系统里查询,没有任何记录。
另一个卖家药师否认同行的国外发货说法,说那些全是假的,自己的货从山东出,全款直接打银行卡。
希瑶说客户上传用药后偷拍的视频,还能额外返现,她拉的反馈群里,时不时有疑似盗摄的私密画面出现。
药师也给了同样条件,说反馈视频下次免费,他发来的聊天记录里,有个长发女子疑似被迷晕躺在床上。
这些人还藏在防偷拍科普视频下面,留言暗示有设备卖。
有卖家展示眼镜、打火机、香薰、玩偶等一堆改装摄像头,说眼镜款能录6到7个小时。
一款香薰机摄像头要价460元,号称续航8小时,待机半个月,过安检都查不出来,回收视频的报价按质量从几十元到100元不等。
反偷拍志愿者提到,偷拍者在境外聊天软件建了多级群聊,一层层收费,用会员制卖视频。他在成都排查酒店时,还被部分酒店拒绝入住原订房间。
这事,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卖偷拍器材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把充电宝、眼镜、香薰机改装成偷拍工具,一旦被认定为窃照专用器材,卖家就涉嫌这条罪。
卖得数量越多、改装越隐蔽,情节就越重。
卖管制药品的行为,非法销售就是贩卖毒品。依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乖乖水和催情药如果检出管制成分,卖家同样跑不掉。
传播私密视频,依据刑法第363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视频一旦被制作出来,就可以无限复制和转售,传播范围根本控制不住,还可能波及未成年人。
所以,这条罪的最高刑期能到无期。
回收偷拍视频返现,这不只是传播淫秽物品,还涉嫌教唆他人实施偷拍和性侵。
如果视频里涉及迷晕女性后实施侵害,拍摄者和上传者都可能构成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用药物让女性失去反抗能力再实施侵害,就属于其他手段,一样构成强奸。
买药的人如果拿药去迷晕别人再偷拍,哪怕没有进一步身体接触,也可能触犯强制猥亵罪和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
数罪并罚,刑期不会短。
这帮人把违法生意做成了流水线,引流、卖药、卖设备、回收视频,一环扣一环。
最可怕的是回收视频这一步,等于变相鼓励买家去现实里伤害活生生的人。
他们嘴上说什么保密发货、国外转运,其实就是赌自己不会被盯上。可一旦赌输了,面对的可能是七年以上甚至无期的刑期。
被偷拍的人,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成了视频里的主角。
住个酒店、试个衣服、睡个觉,都可能被藏在香薰机里的镜头拍下来。这才是最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
技术本身没有善恶,但拿技术作恶的人,法律一个都不会放过。
那些藏在屏幕后面的客服和卖家,每敲一行字,都是在给自己攒刑期。
回收偷拍视频这个操作,你觉得比单纯卖设备恶劣多少?如果酒店查出了偷拍设备,经营者该不该一起担责?
信源:来源:南方都市报,海报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