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香港洪水桥一间出租屋里,25岁的吴家声对30岁、体重180多斤的女友叶某实施了一套特殊的"减肥"方式,用木棍持、不让睡觉、用胶带和保鲜膜紧紧包裹身体、还涂腐蚀性物质。最终女友头部受创、窒息、大面积烧伤,多重因素共同导致死亡。死后吴家声没有报警,而是用手推板车盖着被子运去世的女友,结果女友脚露出来被晨练路人发现报警,当场被抓。
2026年8月10日,香港高等法院宣判,谋杀罪不成立,误杀罪成立,加上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两罪合并判监3年9个月。
陪审团7人,以5比2裁定谋杀不成立,一致裁定误杀成立。法官采纳了心理专家报告的意见,说被告智力只算及格、容易服从他人、没有反社会人格、再犯风险低,比起重罚更需要康复矫正。
我看了这个判决,心里有很多问号。
首先,一个人用木棍持、用保鲜膜裹身、涂腐蚀物,这叫"减肥失误"?
现在网上随便一搜,大把的正规减肥教程,控制饮食、科学运动、调整作息。他不去搜,不去学,偏偏要听什么"干姐姐干姐夫"的离谱说法,用殴打、裹保鲜膜、涂腐蚀物这种方式。这到底是想减肥,还是纯粹在发泄情绪?
再说了,持续的用木棍、剥夺睡眠、腐蚀性液体,这一系列行为,跟"为了你好"有一毛钱关系吗?长期这么搞,早该料到会出人命。所谓"失误",根本说不通。
还有那两个出主意的"干姐姐干姐夫",他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你给人出这种馊主意,人家照着做了,人不在了了,你倒是一身轻。如果是正经亲戚朋友,不应该是劝一句"别乱来,这样会出事"吗?至少也得给个正常的减肥方法吧。他们倒好,出完主意拍拍屁股走人了。
至于心理评估报告,我个人是有一些疑虑,如果是问卷类评估毕竟依赖被评估人的配合程度,有可操作空间。但法庭既然采纳了,说明有它的依据,我们尊重专业判断。
当然,香港法律是陪审团制度,法官根据陪审团裁定和法律条文来判,程序上没问题。我也尊重这个结果。但一条人命,家属失去至亲的痛,不是几年刑期能衡量的。
最后,那两个出主意的"干姐姐干姐夫",虽然没动手,但那些荒唐说法从哪来的,正常人都知道不能这么干,他们倒好,出完主意就消失了。道德上的追问,甚至法律上的追问,不该就这么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