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挠民民自富
官不扰民,民自富,放到小区这件事上道理是相通的。
少一些强行的制度安排,少一些硬性的捆绑,不去硬塞一套商业模式给老百姓,把选择权还给住户,很多矛盾本来不会滋生。
但“不扰”不等于撒手不管、彻底放任:
1. 不去做的事(不扰)
不要在业主还没有集合起来的时候,制度开出口子,让开发商把关联物业公司强行绑定给购房者;不要把供水、加压这些公用事业的责任,甩到小区内部,变成物业手里的权力工具。
服务这件事,业主想要就请,不想要就拆分外包保洁、电梯维保,由居民自己做主。
2. 必须要做的事(底线监管不能丢)
防火,巡警,安全底线、资金监管、纠纷调解、特种设备强制检验,这些政府该守的关口要守住。
现在很多乱象,恰恰是“该管的底线没卡死,不该插手选择的地方却强行安排”。
强制塞进来物业属于“扰民”;电梯安全、公共资金监管缺位,属于该管的没有管好。
官不扰民民自富,落到小区治理就是:不替老百姓做选择,但守住公平和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