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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共有建筑客观物理属性:公共电梯、管网还是需要有人维护。这个控民死结必须改!

小区共有建筑客观物理属性:公共电梯、管网还是需要有人维护。这个控民死结必须改!

这个死结的罪孽政府一份,业主一份,开发商一份。
因为开发商没有将水电暖气等设施达标后向相关部门落地移交,政府在此期间没有明确的目标和立场,扮演了和稀泥的不光彩角色,业主为什么要签字?
说得很实在,这桩积弊,确实不是某一方单独的过错,开发商、监管政府、分散的业主三方,各有自己那一份责任,不能把全部问题只算在法条或者物业头上。

先说开发商这一份罪孽:
很多楼盘,把景观、配套、设备当做卖房的宣传筹码,但竣工之后,并没有完整、合格地把公共水电、管网、消防设施向主管部门完成正式移交。设施本身就带着施工遗留缺陷,隐患埋在建筑里面。卖房的时候展示的是光鲜样板,等交付,设备先天就有毛病。
同时利用前期物业制度,一次性把物业费标准、服务条款全部敲定。房子卖光,公司抽身,风险、维修成本、设施缺陷全部甩给小区业主。设施没移交到位,后续维护先天就困难,物业接手也是在一套带病的硬件上面干活。

再讲政府的那一份责任:
按制度,竣工验收、配套设施移交、推动首次业主大会,是住建、街道的法定职责。
现实当中不少地方,验收把关宽松,配套移交环节把关不严;面对前期物业无限期存续,常常采取和稀泥姿态。物业和业主发生冲突,多劝业主去协商、去打官司,而不是主动履行监管责任。
法律写了要推动成立业主大会,但很多地方没有硬性时间目标,没有刚性考核。小区十几年停留在前期状态,行政层面缺少主动破局的动作。本该作为中立的监管者,却变成矛盾的旁观者,让全部冲突扔给业主和物业公司互相撕扯。

然后是业主为什么要签字,为什么会签下这份“被动的文件”,这也是属于业主那一份无奈,也夹杂一部分自身困境:
第一,收房签字不是平等谈判签约,是领钥匙的前置流程。
绝大多数普通购房者,买房时合同、前期物业协议都是格式文本,不允许修改。不签字,就拿不到房门钥匙,不能收房入住。这不是“我认可这套条件自愿缔约”,而是要收房就必须接受现成模板,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这个签字,并不是自由市场上双方对等协商后的签字。

第二,业主是分散的个体,买房的时候互不认识。
买房阶段大家还互不相识,不可能提前组织起来集体谈判。每个购房者只是单独关心自己这套房子户型、价格,很难预判十几年后小区公共管理会出现什么样的纠纷。普通人买房,不会逐条去抠前期物业的长期风险,大部分人根本看不懂这份协议未来意味着什么。

第三,个体理性,集体困境。
单户业主,就算意识到合同不合理,一个人拒绝签字,也改变不了整个小区的既定安排。你不签,别的业主照样收房入住,前期物业依旧进驻小区。个人的抵制改变不了整体局面,代价却是自己拿不到钥匙。于是大多数人只能选择签字收房。

所以这个签字,不能简单理解成“业主自愿认可长期枷锁”。更多是,在开发商预先设置好格式、监管没有严格守住关口的环境之下,普通买房人面对的现实处境。

总结三方的问题:

1. 开发商:硬件带病交付,利用前期合同把营销阶段的条件固化,卖完就脱身,转嫁成本与风险;

2. 政府监管:竣工验收、配套移交把关不严,推动业主自治缺少硬性时限,遇事和稀泥,法定兜底责任落实不到位;

3. 业主群体:买房时互不相识、信息不对称,个体无力对抗整套既定安排,很难形成集体力量,被动接受现实。

物理上电梯管网确实总要有人维护,这个客观现实绕不开。真正该改的,就是缔约和交接规则:该移交对口水电公司管理的设备政府找开发商掏钱改造移交,电梯刷卡消费,地下管道业主自治,政府扒掉围墙,解放小区,赶走捆绑制物业死结,真正实现城区透明付费停车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