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一已婚男子居然与老婆的女邻居发生了亲密行为,女邻居还怀孕生了孩子,老婆知道这事后,她就找到他们住的出租房,没想到男子居然对老婆动了手,老婆当场报了案,经过她17年的维权,最后,法院的判决让人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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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这桩婚事,打一开始就埋着雷。
2001年,罗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罗某。
俩人从见面到扯证,前后也就二十来天。
罗某是入赘的,本来姓刘,进了罗家门才改姓罗。
闪婚搭上入赘,感情能有多深?
婚后没几天,罗某就出去打工了,两口子常年一个南一个北,拢共也就2004年那阵儿短暂团聚过,罗女士就是那年生了儿子。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过着,谁也想不到,后来烧起来的火,是从隔壁邻居那儿起的。
闫某是罗女士的邻居,年纪跟罗女士差不多,家里也有老公有孩子,就是跟丈夫感情不合,生完孩子也跑出去打工了。
要说罗某和闫某,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偏偏俩人兜兜转转都跑到了河北唐山,一个地方的老乡,又都好打麻将,三混两混就熟了。
2009年前后,俩各有家室的人,说越线就越了线。
为了方便,干脆合租了个房子,对外直接说两口子,成天进进出出,工友邻居都当真了。
没多长时间,闫某怀了孕,俩人一合计,孩子就这么留下来。
俩人心想,唐山离巴中两千多里地,谁也管不着,日子就这么偷偷过下去。
可话也说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2009年4月,同乡回来带了几嘴闲话,传到了罗女士耳朵里。
她又气又疑,四处打听,总算问到了俩人在唐山的出租屋位置。
2009年5月1号,劳动节那天,罗女士找上了门。
罗某和闫某远远瞅见她,扭头就跑。
罗女士撬开门锁进去,屋里的一切让她心凉了半截——俩人的衣服、日用品摆得整整齐齐,桌上还压着张纸条,写着"爱上你是我的错"。
罗某过了一会儿折回来,面对妻子的质问,一个字的解释都没有,直接动了手。
罗女士心彻底凉了,但她没哭没闹,当场就报了警。
可这警报了,也不顶事儿。
警方说证据不足,一直不给立案。
罗女士不服气,2010年又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没成。
那些年她就一趟趟跑,一遍遍反映,信访也去过,法院也试过,能走的路都走了。
一直到2018年,案子才算正式立案侦查。
这中间,整整过去了九年。
案子立了,后面又是八年的拉锯。
罗女士在巴中和唐山之间两头跑,工友、邻居、房东、医院,一个一个找上门,一份证据一份证据地攒,硬是把证据链拼齐了。
这里头有个细节挺耐人寻味:闫某2016年跟自己的前夫办了离婚,听说是为了给她和罗某生的那个孩子上户口。
而罗某那边,从头到尾连"离婚"俩字都没跟罗女士提过。
2026年3月,一审判决下来:罗某和闫某都判了重婚罪,罗某有期徒刑20个月,闫某15个月。
俩人不服,说自己就是同居,没领证,也没对外说是夫妻,提了上诉。
2026年7月20号,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7月31号,闫某被收监,俩人都进去了。
有人问,同样重婚罪,为啥一个多一个少?
法院的说法挺明白:罗某是主动的一方,自己本来就有老婆还长期跟人同居,被撞破后还动手打人,态度差,得从重。
闫某2016年就离了婚,重婚的时间相对短一截,量刑上区别开了。
但法院也说了,俩人重婚时间长,社会影响不小,还从头到尾不认罪,没有一丝悔过的意思。
《刑法》第258条写得清清楚楚:有配偶还重婚的,或者明知别人有配偶还跟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说白了,哪怕没领第二本结婚证,只要你长期跟人对外以夫妻名义过日子,周围人都觉得你俩是两口子,这就叫事实重婚,照样犯法。
罗某和闫某打2009年同居到生子,工友邻居全认他俩是夫妻,三条占全了。
十七年,罗女士从青年熬到了中年。
她儿子因为家里这摊子事儿,性子变得又倔又闷。
闫某前夫的孩子、罗某和闫某生的那个孩子,也都是在闲言碎语里长大的。
大人造的孽,最后苦的全是孩子。
直到判决下来,罗某和闫某也没认过错。
罗女士还觉得闫某判轻了,说要继续申诉。
有些人就是这样,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装糊涂,等到法律的拳头砸下来,才知道疼。
十七年的路不好走,罗女士一步一步走完了。
恶人有恶报,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道,所以,做人不要太嚣张,做错事就得付出代价,触犯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