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65%的退机票扣款
今天新京报报道,一位旅客购买了机票,提前一个月退,结果发现被扣65%的机票款,为此投诉。
或许前一段时间,携程购买机票退款事件,让社会公众,尤其是媒体意识到,这退机票扣款有明确规定。
提前一个月退机票,被扣65%,从常识角度来说,是有点不合理。毕竟,一个月的时间,航司大概率还是能够重新销售的。
然而,同一篇新闻报道中,新京报也采访了平台和航司。从航司的答复中,我们知道了这是特价机票。而特价机票航司和平台在消费者购买时,就有明确的说明。
不知道别人会咋说,反正看到该新闻报道后,我绝对不会说航司或者平台有问题,而是建议消费者赶紧看看,能全额退的具体规定,找找必要证据,或许可以豁免。
就如携程平台一样,将消费者购票页面,以及退改签页面,详细公开,说明了高额扣款的原因。至于,后来携程全额退款,那是因为携程大气有格局。
当然了,携程也强调这只是特例而已。不过,我还是非常认可携程平台在购票环节增加弹窗,对退改签,尤其退票扣款按规定测算,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充分沟通认可。
相比而言,这国内航司东航8月6日发布的“8月6日及以后购买的国内客票离站前14天均可免费退改票”,就差一点了。
14天以前,或者30天以前,或者起飞前7天,或者24小时,国内客票免费退改或按照比例折扣,都只是按照“时间”来计算。
只要按照“时间”进行比例折扣,即就是民航局2018年强制要求航司实施的“阶梯费率”,根据距离起飞时间的远近设定不同的退费比例。
这样的客票制定规则,必然会引来消费者的不满与投诉的。比如说,2026年上半年,黑猫投诉平台显示,对民航的投诉主要是退改费高,相关投诉超1.3万件,占比近一半。
包括没看清楚退改签规定、手一滑或者诸如此类的理由,甚至直接就是航司退票扣款太高,不合常识,与高铁差异大,等等,要退票的人总有理由,全然不顾购买时看到的限制条件。
民航是高成本低效益的行业,特别是民航的产品-座位,一旦确定起飞,边际效应很大。特价票要求确定,或者高价票随时退改签,这都是航司进行收益管理的重要措施。
以“时间”为规则的退改签机票,不如以“产品”为规则的客票管理更为合理与高效。比如说,特价票对应的退改签规定,形成一个客票商品。
当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清楚购买的是客票商品,包括这个价格与相应的行李政策、退改签规定、选座费用,甚至配餐等都被“捆绑”起来了。
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消费者选择权,此时,定价是否透明,信息是否充分沟通,就很重要了。
而这样以来,提前一个月、14天的“阶梯费率”,也就无所谓了。消费者不会强调退票时间,清楚自己购买是客票商品,该商品有相应的约束条件。
到此,我们就可以肯定,一旦航司如此进行客票管理,那么,如黑猫投诉上的退改费高的投诉,也包括消费者的抱怨与不满,都会因为“客票商品”而烟消云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