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往来告知书
近日,收到朋友转发过来的一条信息,看后颇感意外而又沉思良久,心里是五味杂陈。现将有关内容转发如下,供大家观摩和思考。
人情往来告知书
各位亲朋好友、同学、同事、战友、邻居和熟人:
本人因年事已高,身体欠佳和精力不济,加之囊中羞涩,家庭财政状况日趋恶化,对过多的人情往来已不堪重负,现做出如下调整,望各位能够理解和支持。
一、红事不请不到,被请后礼到人不到。此条仅限于头婚使用,二婚、三婚者概不受邀。
二、白事不知道的不去,知道的,路近的人礼皆到,路远的礼到人不到。
三、对各类名目的寿宴、生日宴、升学宴、乔迁宴、百日宴、满月宴、开业宴等,概不参与。
四、对各类战友聚会、同学聚会、老乡聚会、同事聚会等,既不参与,也不出资。
五、对各类校庆、厂庆、开学典礼、开业剪彩等活动,坚决不去凑热闹。
六、我若欠谁的人情,将来对方遇到红白喜事时,按原受礼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返还,自己生前未还清的,由儿孙代还。
七、对于别人欠我人情的,一律一笔勾销,不用再还,以免形成新的恶性循环。
八、本人承诺今后不再举办任何带有收礼性质的宴席或活动,也希望大家举办类似活动时,不要再邀请我,以免请了不去双方都尴尬。
九、我不反对任何人举办此类活动,也充分尊重每个人的选择,但我本人确实不愿再举办和参加此类活动,还望大家多多体谅。
十、本通告自发出之日起执行,望大家予以配合。人情往来虽然是人之常情,但你来我往之间,往往是层层加码,雪球越滚越大,谁都没占着谁的便宜,徒增烦恼和经济负担不说,最后获得好处的只有商家。
特此告知
午马年伏月立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