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男子和朋友到饭店吃饭,期间,男子觉得食材不新鲜,而且波龙也少了一条腿,付款离开后,男子直接予以了差评,结果饭店老板娘也不惯着,直接发了视频选择了硬刚,随后网友对男子开了盒,男子认为吃顿饭给了差评,自己就被开盒,生活被严重影响,于是,男子决定找到饭店质问此事,而老板娘依然硬气回应。
据悉,叶先生在网上买了一张340元的饭店购物券,菜品包括波龙、老虎斑以及大虾等菜品。
7月15日晚上,叶先生带着俩朋友和一小孩子来到了这家饭馆吃饭,由于店里人员爆满,所以,叶先生就等待了一段时间,直到翻桌后,叶先生才和朋友一起落座。
期间,服务员陆续将菜品端了上来,朋友孩子吃了大虾后觉得不新鲜,于是便叫来了服务员,服务员并不承认虾不新鲜,因为这些虾明显就是软趴趴的,既然服务员不承认,叶先生也就没再追究。
等波龙端上来后,叶先生发现波龙少了一条钳子,于是便再将服务员叫了过来,沟通后,虽然叶先生并未提及退款等诉求,但是在吃完饭之后,还是对这家店予以了差评。
第二天,叶先生打算开发票,结果却遭到了无视,对方要求什么时候删除评价什么时候开发票,气的叶先生直接表示不开了。
谁知,过后饭店老板娘竟然在社交账号上发布了视频,称某个公司大领导,叶某富,到底是看到了自家的哪条视频把你吸引过来吃饭的?我把那条视频删了我改行吗?
按照老板娘的陈述,这位领导来店里用餐全程黑脸,一会说虾是死的,一会说波龙是死的,还说波龙少了一条腿,我走过去瞄了一眼,发现一只脚在他的餐盘中,一只脚在顾客的餐盘中,他吃了一只,你吃了一只,没有缺少。
按照叶先生的理解,因为端上来的波龙和宣传的不一样,而且自己也不是什么大领导,只是一个经理。作为饭店,你怎么能网暴我呢,在网上,我的工作单位,我的照片家人的照片全部被曝光。
而老板娘表示,是叶先生污蔑我们饭店,我们每天都有鲜活的海鲜进购,而且,老板娘还将每天的进购海鲜单据给亮了出来。按照正常逻辑,如果觉得是死鱼死虾,他还全吃完了,如果是你你会都吃完吗?
因为高温的,死虾可以直接发回去的,能发回去的,我们为什么要用呢?你看他的号一直发评论。至于叶先生身份泄露并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网友看不惯找到他账号发出来的。
双方争论后并未达成一致,叶先生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海鲜业有行规,死虾和死海鲜,酒店都可以退钱,退钱包活的,一般酒店也不会卖给你死虾死鱼,那么顾客是不是想要占便宜,全吃完了来找茬?
还有网友说,早上送来就是活的,等到晚上肯定有挂的,难道这些挂的就扔掉吗,还是退回去?
也有网友说,图片看不出来,虾头发黑并不一定就是死的,活的也有可能是黑的,主要看虾之前吃了什么,因为虾的胃就在头上,不能一知半解就随便说。
其实,从老板娘的陈述来看,既然是死的不鲜活的,确实不应该吃,而是要求更换或者是退钱,将其全部吃掉之后再说不新鲜给予差评,显然就是在找茬。
但是,由于这是民事纠纷,所以,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老板娘提供了供货单,每天都有大量的鲜虾、鱼、波龙等海鲜进购,而叶先生认为虾等海鲜不新鲜,所以,叶先生需要举证证明,只不过现在只有虾壳了,举证难度只能更大。
因为认为海鲜不新鲜发布评论后个人信息被公开,那么,因为这是属于隐私权范畴,即谁公开的个人信息,谁就有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如果叶先生被公开的信息属于私密信息,那么公开的人,自然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