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新闻中,我觉得没有一个正常人。刚看了央视新闻、法治日报、光明网均报道的真实司法案件:四川宜宾兴文县,龚豪与已婚女子钱云存在婚外情,龚豪逃单钱云叫来老公雷谦结清费用,结果与打来电话的龚豪发生争吵约架。龚豪酒后驾车报复,错将路人撞成重伤二级,后肇事逃逸。
虽然案件人物皆为化名,但这么多权威媒体报道,消息是真的。如果不是真的,那所有评论都没有意义。
个人感觉,能看上一个逃单的男人,还与这样的人纠缠不清,任由自己老公和他约架,已婚女子钱云是“瞎子”;雷谦居然为绿了自己“奸夫淫妇”买单,更为一个“发了霉的蛋糕”约架,既窝囊又愚蠢;至于龚豪就更是没品小人,人品、酒品等一无是处。当然,它还是个犯罪分子。
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龚豪有期徒刑13年,我觉得有点轻。我觉得法院在判故意杀人罪外,还忘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龚豪这样的人对我们社会风气的影响。过去村规民约对这样的人有约束,现在这一块极大缺失,我们的法律也应该补上这一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