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统一我国资本所得和劳动收入所得税率
为加强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实际征收的就是对资本所得征收所得税。
我国虽然没有专门设立的资本利得税,但是,资本增值收益在个税框架下通过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征税,实际就是资本所得税。股权、房产、分红等资本增值收益,无论高低,税率固定为20%,不会随收益提高而上涨税率。
但是,我国对劳动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即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率采取的却是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适用最高边际税率45%。就是说,劳动收入越多,边际税率越高。
如果举例佐证,就可发现,资本所得比起劳动收入所得税率,明显存在失衡。
100万作为劳动综合所得,纳税所得额度为100万 − 6万 = 940000元。按照七级累进税率,需要征收243080元的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所得为756920元。
如果100万元作为资本利得,减去20%的税率,实际所得为800 000元。
这两者之间的所得差额为43080元。
如果劳动收入越高,两者之间的所得差越高(因为突破96万的额度越高,征收最高档45%的份额越多)。
显然,比起资本所得税率,劳动收入税率明显偏高。如果将劳动收入与资本所得税率统一为20%的固定税率不仅能够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更能有效遏制投机钻营挖空心思躲税逃税避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