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唏嘘!贵州陆女士帮父母挂房,定价九千多一平,反复叮嘱中介:任何调价、签约,必须先找自己!谁料中介专找老人下手,忽悠房子只值7500,母亲轻信说辞、瞒着女儿私自签约,收了一万定金。
短短几分钟糊涂操作,直接亏掉近10万房价差额!
贵州,今年3月,陆女士帮父母挂售一套66平方米的老房子,预期单价9000多元。她跟中介交代得很清楚:调价、签约,优先联系她。
8月2号,母亲张阿姨独自去了中介门店。中介告诉她,这套房子市场价只能卖到7500元左右一平,不需要房产证也能先签约。张阿姨没有通知女儿,当场签了买卖合同。买方支付了一万元定金。
陆女士得知后,心里一凉。按照9000多元的预期单价,房子总价在60万左右。7500元的单价,总价不到50万。里外里差了将近十万。
张阿姨意识到问题后提出解约。经过协商,她退还了买方一万元定金,并赔偿了七千元违约金,合同解除。
中介的回应很明确:张阿姨是产权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行处理房产。签约前工作人员曾询问是否通知女儿,张阿姨表示不用,说女儿工作忙。中介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不存在违规。
这件事在法律层面有一个关键认知差,很多帮父母打理房产的子女都不清楚。在房产交易中,产权证上登记的人签字,法律效力高于一切口头委托。
陆女士跟中介说的“签约优先联系我”,属于口头委托。没有书面授权书、没有公证、没有明确的代理权限范围,一旦产权人本人到场签字,中介在形式上按产权人意愿推进交易,很难被认定为违规操作。
这也是为什么最终解约时,是张阿姨赔了违约金,而不是中介被追究责任。
不是说陆女士的叮嘱没有意义。恰恰相反,这件事给所有类似处境的子女提了一个醒:如果父母的房产由你来操盘,仅有口头约定远远不够。
跟中介的沟通必须留下书面或电子记录,比如微信文字确认“价格变动和签约须经本人同意”,家庭内部要跟产权人达成同步共识,必要时签一份书面委托协议。
最稳妥的做法是,产权人主动向中介出具书面声明,明确指定子女为唯一对接人,并约定未经对接人确认的签约行为不发生效力。
这几项动作不需要律师,不需要公证处,一张纸、几行字、一个签名,就能在关键时候堵上那道缝隙。
事情以解约赔偿收场,张阿姨家里少卖的钱虽然没有实质性损失,但七千块的真金白银买了个大教训。中介按规矩办事,产权人有权签字,女儿只能干着急。法律上没输,人情上也没赢,但最亏的是那七千块赔得实在冤枉。
你帮父母打理房产时,有签过书面委托协议吗?关于口头约定的风险,你有什么经历或经验?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