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希·弗洛姆更重视“爱的能力”,而非“被爱”。
如果将此应用到职场世界,那么公司与员工的关系,也绝非单纯的给予待遇的一方与提供劳动力的另一方的交换。
员工提供的不仅仅是规定的工作,而是经验、创意、责任感,以及人生的一部分,都奉献给了职场。
另一方面,公司给予员工的也不仅仅是薪水。需要提供安心工作的环境、成长的机会、公正的评价,以及一种自己的工作对他人有用的实感——给予关爱。
当这种关系成熟时,员工就不会再把公司当作单纯为了榨取薪水而存在的“装置”来对待。
也就是说,公司需要的不是那种接受加班、忍受低薪的“理想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