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特别优秀的清真餐馆整改案例,来自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民宗局!
这个信访回复铿锵有力!调查结论:
安顺新天地清真回头鹅餐馆,存在将清真饮食习俗标识与宗教元素不当关联、擅自张贴“谢绝外食”限制性标语、采用不符合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英文Halal、把清真食品与伊教“信仰”混同在一起等,属于清真概念泛化行为。该做法混淆了民族饮食习俗与宗教事务边界,存在以经营场所变相开展涉宗教宣传的隐患,不符合宗教事务管理及市场规范经营相关要求。
整改内容如下:
1 该餐馆多处【本店清真 外菜莫入】全部整改。
2 有一处是【本店回民清真餐馆,外菜及自带餐具请勿带入食用】,整改后变成了【请相互了解、相互尊重流助相互包容、相互学习、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同心共建美好家园】。改得真好,铸共意识强!
3 还有一处将清真解释为【源于信仰】的牌匾,整体上拆除了,其实有点可惜。原来对清真的解释是【清于诚心 真于品质】,这没毛病。
4 最后是一处【传播清真绿色健康美食】,改成了【一碗贵州味 满城皆飘香】,改得有诗意了,妙!
整改依据如下:
十年前宗教中国化的元年,国家民委一锤定音,将清真食品定义为群众饮食习俗,不是符合伊教教义的食品,为预防宗教干涉世俗建立了一道防火墙。群众饮食习俗也不被任何民族垄断。
《宗教事务条例》第53条: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最高法解释【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霸王条款,无效的格式合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理【本店清真 外菜莫入 禁止饮酒】也是违法的霸王条款,必须清理。
总结一下,合法合规的清真餐馆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 可以标中文清真,或拼音QingZhen,可以不提供佩奇肉(No pork),但不得出现任何宗教元素。
2 不得有任何禁止消费者选择权的条款。
3 清真餐馆可以解释本餐馆的清真是什么意思,但这种含义不得与宗教关联。当然只标识清真,但不解释也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