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贤峰刑满释放后表示,他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16年没了。
代贤峰行凶的过程异常残忍,为了抢劫本村小卖部,伙同两人翻窗进入,当时小卖部内只有19岁的徐文素看守,抢劫过程中她身中三十多刀,最后失血过多而死。
2000年7月,代贤峰被判死刑,到了9月时,他又被判了死缓,在2015年代贤峰就提前释放了。
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被害人徐文素的家属们只知道凶手被判了死刑,多年来一直以为凶手早已执行死刑,直到2010年,家属才无意中得知,代贤峰并没有执行死刑,而是快出来了。
为什么代贤峰二审判了死缓,当时给出的理由是他属于不应当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其中有自首情节。
家属难以理解,之后多年申诉,却未获受理,一直到今年1月事件才出现转机。
家属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民事赔偿,代贤峰始终称自己没有收入和资产,所以无力赔付。
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