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杰事件发生后,给医生的几点启示。
当重大医疗事件发生后,医生个人立刻要落实的5件自保事项
首先务必注意:医院医务科、法务代表医院单位,不等于代表你个人。民事赔偿是医院责任,刑事责任是个人承担,二者利益不完全重合。
1. 第一时间单独找自己的律师咨询,不要只依赖医院法务。
1)医院律师目标:降低医院赔偿、了结民事案件、减少院方处罚。
2)你的律师目标:专门评估你个人有无刑事风险、过错轻重、因果关系强弱。
3)哪怕暂时不委托代理,也要单独付费咨询一次,分清后续每一份签字文件的后果。
⚠️千万不要默认:医院会一并保护你的个人前途。
2. 病历相关:只按制度书写,不随意补记、改写,留存自己版本记录。
1)正常按时完成病程记录,绝对不要事后补改病历、添加描述。
2)重要沟通、家属拒绝检查、病情告知,务必书面签字留痕。
3)自己拍照留存完整病历副本(院内合规留存,不得私自外泄)。
4)如果发现病历被他人改动,立刻书面提出异议并留下凭证。
3. 医疗事故鉴定 / 司法鉴定环节:不能完全甩手交给医院。
1)你有权参加鉴定听证会,可以到场陈述观点。
2)医院提交的书面陈述,不要直接默认全部符合你的立场,事前可以看过、提出个人补充意见。
3)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个人名义的书面异议,不能只由医院代为提出。
4)重点关注:鉴定是否笼统定医院全责/主责,没有拆分多名医务人员各自责任比例,这个问题对日后刑事追责至关重要。
4. 所有文书签字,看清文字再落笔,拒绝盲目全权委托。
1)“全权委托医院处理纠纷”这类授权,风险极高。民事调解可以委托,但不等于放弃个人抗辩权利。
2)任何授权委托书、情况说明、自认材料,签字前让自己的律师过目。
3)不要轻易签署承认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类表述,民事过失用词,有可能直接变成刑事案件证据。
5. 时刻警惕案件从民事转向刑事的可能性
1)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即便民事赔偿协商完成,纠纷不算彻底了结。家属有权持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向公安报案。
2)拿到一级甲等事故、医方主要责任结论,就是高风险信号,必须长期保持法律预案。
3)公安传唤、做笔录第一时间通知自己律师到场,不要单独仓促笔录。
另外,还有3条重要提醒。
1.不要私下和家属沟通、承诺责任、私下赔钱,全部沟通走医院正规渠道。
2.案件处理全过程,重要沟通聊天记录、通知文件全部保存。
3.如果后续启动申诉、上诉,民事阶段的鉴定意见很难推翻,抗辩窗口期主要在鉴定当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