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感觉丈夫不能满足自己,就在外面跟别的男人交往,发生了关系后还怀孕了,回家谎称是丈夫的,男子就这样稀里糊涂的给人家养儿子。
后来丈夫察觉到孩子样貌和自己差异明显,多次追问,女方才道出真相。事情败露后,女方收拾行李带着孩子离家,双方开始分居。
男方做完亲子鉴定,拿到排除父子血缘关系的报告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他请求确认自己和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要求返还4万元彩礼,追回三年抚养孩子产生的生活费、学费,以及女方孕期、生育的医疗费用,3000元亲子鉴定费也一并主张,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认定,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刻意隐瞒孩子身世,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是造成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存在重大过错,依法准许双方离婚,确认双方不存在父子关系。
法院认为,男方给付彩礼,本意是组建共同的家庭,孕育双方的子女,女方的隐瞒,使得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因此判决全额返还彩礼。男方对这个孩子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女方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相关抚养开支,应当予以返还。结合过错程度和当地生活水平,精神损害赔偿也得到法院支持,各项合计女方需赔付19万余元。
这一纸判决,理清了经济上的得失,可男方这三年付出的情感与家庭期待,很难用金钱完全弥补。
婚姻离不开坦诚与忠实,谎言可以隐瞒一时,终究难以长久。法律也给出明确导向,无过错方不必为别人的过错承担损失,突破婚姻底线,就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