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今天刚看到消息,路易威登(LV)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了,7月16日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刚跟茉莉奶白打完官司、拿到1030万赔偿,转头就把国知局送上被告席,LV这波操作确实让人好奇。
其实这不是LV“飘了”,而是商标法的正常程序。简单说,如果有人注册了跟你家品牌近似的商标,你可以向国知局提异议或无效宣告。如果国知局没支持你,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法院告国知局。
这事放在LV刚告赢茉莉奶白的背景下,就更有意思了。茉莉奶白用的四叶花卉图案跟LV的图形商标高度相似,而且他们申请注册这个图案时,国知局本来就驳回过——明知注册不下来还硬用,法院判赔1000万,一点都不冤。
LV这次告国知局,本质上是觉得国知局在某些商标的审查或裁定上“手下留情”了。一个国际大牌,愿意花时间走中国法律程序,恰恰说明它认可这套规则。反过来,我们的司法体系能让跨国公司“民告官”,本身也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只要法律站得住脚,LV告谁都是它的权利。咱们吃瓜归吃瓜,别急着站队,法院的判决会给出最专业的答案。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