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七旬老人,虽然年迈但那方面却没有任何的衰退,三年里,多次以零食,零花钱来哄骗一名16岁女孩,并将其带到家里与自己发生关系,最后一次的时候,被妻子撞破,妻子又气又恼随即报警,将老头和女孩都告上了法庭。
事发安徽某地乡村,这名年近七十的老人和女孩一家是邻里,平日里经常能看见女孩独自在家门口闲逛。女孩当年只有 16 周岁,自幼确诊精神发育迟缓,经司法鉴定,认知、辨别能力远低于同龄人,完全不具备性自我防卫能力,很难分辨他人的恶意,也不懂如何拒绝、自保。
老人清楚女孩智力存在缺陷,心思便开始龌龊起来。为了轻易哄骗女孩上门,他找准女孩贪吃、想要零花钱的弱点,每次见到女孩,都会主动拿出糖果、饼干、辣条等零食,再塞给几块、十几块现金,用小恩小惠引诱女孩跟着自己回他家屋内。
在长达整整三年的时间里,老人反复用零食和零钱做诱饵,多次把女孩单独骗到自家房间,趁着家中无人,强行和女孩发生性关系。女孩心智不成熟,只记得老人会给自己好吃的、零花钱,无法理解对方行为的伤害,事后也不懂向父母诉说遭遇,导致老人的恶行持续多年都没有暴露。
这件事的败露极具偶然性。案发当日,老人又一次把女孩哄骗到家中实施侵害,不料外出办事的妻子提前回家,推开房门正好撞见屋内不堪的一幕。妻子当场又惊又怒,立刻上前制止老人,同时第一时间联系女孩父母。女孩家人赶到现场,了解完整经过后,情绪悲愤,当即选择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带女孩做精神鉴定、身体检查,同时固定老人多年作案的相关证人证言、物证。面对充足证据,这名七旬老人如实供述了三年间多次诱骗、性侵女孩的全部犯罪事实。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知被害人系精神发育迟缓、无性防卫能力的未成年人,仍长期多次实施性侵,作案时间跨度长、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处罚,最终判决老人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
刑事判决落地之后,女孩家属难以平复身心遭受的巨大伤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这名老人赔偿医疗费、心理疏导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四万八千余元。
法院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分开审理,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首先,被害人因本次侵害产生的检查、心理治疗、陪护等实际经济损失,有票据、记录佐证的合理开支,全部由老人全额承担;其次,关于家属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综合被告人年龄、多次长期侵害未成年人、被害人智力残缺等恶劣情节,予以适度支持。扣除部分无票据支撑的虚高诉求,最终判令老人一次性赔付女孩家人全部合理损失。
老人既要在监狱服刑七年八个月接受刑事惩罚,还要全额赔付受害女孩的经济损失,为自己多年泯灭良知的恶行付出了双重代价。同时案件也给广大家长敲响警钟,家中存在智力、精神障碍的孩子,一定要全程贴身看护,多进行自我保护教育,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孩子单纯、弱势实施侵害。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