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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一男子168万卖房,买家住进去一周,外传拆迁消息,补偿每平米6万,他一

广州海珠,一男子168万卖房,买家住进去一周,外传拆迁消息,补偿每平米6万,他一算账少赚200多万。男子肠子悔青了,找买家退款,买家当然不干。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法官最后会咋判?

2024年11月,李先生找了家中介,想把名下一套房子卖掉。让他没想到的是,月底就有了着落,买家王女士看中了这套房。

两人一拍即合,商量好总价168万,折算下来每平方米大概2.6万。

两人买卖合同顺利签了,王女士很快支付了首付,银行贷款放款挺顺利。

过户办得相当顺利,王女士拿到房产证,带着老小搬了进去。

谁知,可刚住没几天,李先生突然听说,刚卖出去的房子,居然要拆迁了!一平米补偿居然有6万块。

他掐指一算,光补偿能拿390万,比卖出的价钱,足足多出220多万。

李先生坐不住了,赶紧联系王女士,说房子不卖了,坚持要解约。

他要退钱毁约,王女士当然不干。李先生急得团团转,琢磨了好几天,干脆一纸诉状把人告到法院。

李先生自述说,他那段时间在外地照顾重病亲人,后来又忙着办丧事,没空看本地拆迁新闻。

他如果早知道房子马上要拆,打死他,也不会按原价卖。

所以,他坚持认为,签这份合同吃了“重大误解”的亏,按理说能给撤销。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觉得这条理由,打官司赢不了!

对于拆迁这种事,早就公开了,征收公告也贴过、发过,谁都能看到。

而且按规定,拆迁范围一定下来,片区房子过户、交易,系统上有提示,不是查不到的事。

李先生是房主,卖房之前,理应了解清楚房子的情况。他没上心,这个后果不能让买家去扛。

再说王女士,她买房是为了自住,为了挑套合适的,前后看了大半年。

最后,选了李先生这套,也是因为价格在当时同地段算正常,没占谁便宜。

整个交易从头到尾,双方均为你情我愿,没人瞒着谁,也没有骗谁。

王女士善意是买房的,她的合法权益,本来该受保护。

更要紧的是,房子已经过了户,房产证都拿到手了,法律上她就是房主。

不能因为原房主突然反悔,就把已经买下来的房子再退回去。

有人可能觉得,李先生亏两百多万呢,是不是该多少补偿点给他?

不过,话又说回来,买卖房子这种事,本身就有风险。房价可能涨,也可能跌,房子可能拆迁,也可能一直不拆。

如果,人人因价格变动反悔、撕合同,房产交易不就乱套了?

你今天卖完房,遇上拆迁想毁约,那要是明天房价跌了,王女士是不是也能回头找你要差价?

也有人说,难不成王女士,提前听到拆迁的风声,专门挑这套房子下手的?

可问题是,买卖过程公开透明的,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藏着掖着,或者坑了谁。

而她纯属在市场上买房的人,没义务替原房主操心他没上心的事。

买卖自愿、公平、讲信用,合同一签,只要合法,必然生效了。

什么叫“重大误解”呢?你对交易里最关键的部分搞错了,而且这个错,不是你大疏忽造成才行。

可李先生没关注公开拆迁消息,这不叫法律上说的“重大误解”,当然不能拿这个当理由把合同作废。

所以一审法院判了:李先生的诉求,不成立。

评论列表

用户67xxx09
用户67xxx09 1
2026-07-07 04:12
拆迁给补6万每平米,那个地方政府这么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