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将强制执行关于退休返聘及超龄员工(男60岁、女60岁以上,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以上)的新规。
这是我国首次专门围绕超龄员工出台的全国性规章,也是打破“银发打工人”权益盲区的第一步。
无论是谁,只要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在单位上班,有管理、有工资,不论是退休后返聘的技术顾问、小区的保洁员,还是建筑工地上再就业的老师傅,都被覆盖在内。
为什么偏偏要在现在出台这样的规定?其实,看看周围就会发现,中国超龄就业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
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越来越多退休人员还继续工作,有的人是家里需要补贴收入,有的是希望自己还能发挥余热。
过去,这些“超龄返聘”的劳动者,总是卡在一个叫“劳务关系≠劳动关系”的麻烦争议里。
小区保洁员李阿姨 刚过60岁,本想打点零工贴补家用,可是去年滑倒摔伤后,公司只认劳务协议, 不按员工标准走,她只能自认倒霉。
工地上师傅张大爷做了二十多年,67岁还在搬砖,一不小心骨折,单位还是觉得和他只是劳务,没有合同关系。
出事后,推三阻四、拖上几年,最后赔多少完全看法院怎么判,关键在于,走人身损害诉讼,费用高、周期长、最终赔偿标准也不一致。
企业觉得管太死成本高风险大,干脆回避用超龄员工,老人家也怕出事没人兜底,随着延迟退休的趋势越来越近,没有明确的保障,只会让市场更乱。
真正改变的是,新规将最棘手的工伤保障强制纳入“红线”,规定第十五条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注意,是必须,谁都不能例外,怎么买?单位缴纳,个人不用出钱,只要是因为工作出现的伤残事故,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付。
很多单位觉得,随便搞份雇主责任险就算“办到位”了,但规章写得明明白白:商险不能代替工伤险!
如果只买商险、不买工伤险的,出事赔偿都得企业自己承担,还要补缴保险加滞纳金,甚至会被罚款,人社、税务、医保系统现在已经打通,谁躲谁就会被查到。
其实,这其实也是对企业用工规范的一次重锤,把超龄务工进一步向正式劳动关系靠拢。
对很多企业老板来说,这已不是给老人买一份保险那么简单了,而是规则和观念上的大调整。
除了最核心的工伤,工资、加班、岗位分配几个老难题也有明确规定。
新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支付超龄员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工资至少按月发放,不能用饭票、实物、烟酒来顶工资。
加班怎么处理?新规定原则上要避免安排超龄员工加班,万一有特殊情况,必须按1.5倍、2倍、3倍标准发放加班费。
岗位安排也不能糊弄人,接下来,企业再也不能让超龄员工去干高空作业、有毒有害或重体力劳动,否则出事全部由企业负责。
有一个小细节值得注意,没领过养老金、但还想工作的超龄劳动者现在可以个人身份续缴养老和医保。
如果有单位愿意帮你缴,双方协商一致,完全可以,这对超龄打零工的农民工、没有正式单位的返乡老人,意义尤其大。
对企业来说,这些是增加负担吗?这影响已经超出了多一笔工伤保险的范畴。
企业从准备用工开始——台账、参保、协议合同,要把每个细节彻底自查。
过去有些单位觉得反正没人管,从今天起管理部门要查得紧,一查就是全流程,没有“宽限期”、也不分试点,这项规定是直接全覆盖、逢进必查。
劳动者呢?现在再遇到拖欠工资、不买工伤、强制加班等事,用工协议和工资卡流水就是维权利器,可以直接去人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力度提升了一大截,比起过去靠个人去法院打官司,速度快、成本低,有了明显依靠。
有位在上海小区间打扫十年的王阿姨,62岁后还能坚持上班。
前两年楼道漆滑摔进医院,单位一度说“你年纪大了没法签正式合同”,推着她走人身损害理赔,又拖又拖,最后不了了之。
现在,这个问题被新规彻底解决,哪怕是聘用返聘老师傅的企业,现在也得把该交的保险交齐,合同行为规范化,不怕查也不怕事。
有企业主担心这是不是太麻烦了,其实规范用人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不仅员工有安全感,企业用工风险也大幅减小,避免因“意外”被追责卷入官司。
当然有人担心,企业经营本就不易,多缴要不要挤压利润?这个问题确实现实,但回头看看,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始终要有一张“安全网”。
否则反复出现的工伤拖欠、黑中介压榨、老人返聘用工纠纷,最后只会使监管、用工双方都陷入风险。
作为一条新规,它不是要把企业关死,也不是让老人冒更大风险干活,而是让这庞大的银发劳动市场进入更透明、更公平的秩序,实现利益平衡。
新规的本意,就是让他们多一分底气,每一个保障的落实,都是为生活加了一份保障。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只需要记得一点:如果家里有超龄还在干活的老人,这条新规一定要让他们知道,不是为了制造焦虑,而是真的能帮到身边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