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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妥的白嫖!”广东江门,男子婚内出轨20年,还给情人生了个女儿,事情败露后,妻

“妥妥的白嫖!”广东江门,男子婚内出轨20年,还给情人生了个女儿,事情败露后,妻子一纸诉状把情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9万余元。情人辩称14万余元转款都是抚养费,男子起初同意做亲子鉴定,后来又反悔坚决不做了,法院判了。

2023年10月,广东江门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婚内财产纠纷案。女子黎某意外发现,与自己结婚多年的丈夫李某,竟然从2003年起就与一名叫姚某的女子保持着不正当关系,这段婚外情整整持续了二十年。

更令黎某崩溃的是,李某不仅长期出轨,还在2008年将名下的一套房产无偿提供给姚某作为约会和居住的据点,并承担了该房屋的水电、宽带等全部日常开支。2015年,姚某生下女儿并声称是李某的骨肉,李某对此未加核实便默认了生父身份,此后每月固定向姚某转账支付抚养费。

面对妻子的质问,李某虽然认错并承诺回归家庭,但在随后的财产纠纷诉讼中,他却突然改口称自己无法确定女儿是否为亲生。姚某为了证明孩子身份,主动向法院申请进行亲子鉴定,李某起初表示同意,却在选定鉴定机构的关键时刻反悔,坚决拒绝配合,导致鉴定程序被迫终止。

黎某在忍无可忍之下,一纸诉状将姚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李某多年来转给姚某的14万余元以及房屋相关开支,共计19万余元。

法庭上,姚某辩称这14万余元全部是李某支付的子女抚养费,且房屋并非她一人居住,相关水电费属于共同生活消耗。她甚至提出,李某无故反悔拒绝做亲子鉴定,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应当依法推定亲子关系成立,从而抵扣这笔款项。

不过,法院并未采纳这一主张。法官明确指出,抚养费和赠与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姚某的女儿确系李某亲生,她应当以孩子的名义另案单独起诉索要抚养费,而不能在黎某追讨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中混为一谈。

况且,即便抚养费成立,那也是李某的个人债务,不能拿属于黎某的那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去抵偿。

深一层看,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婚外赠与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妻子同意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婚外异性,这种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更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至于姚某提出的“推定亲子关系成立”,法院也给出了严谨的解释:相关司法解释适用于“要求否认亲子关系的一方拒绝鉴定”的情形,而李某仅仅是以“不确定”为由拒不配合,并未正式起诉要求否认亲子关系,因此不能适用该推定条款。

最终,一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认定李某向姚某赠与的14万余元行为无效,姚某必须予以返还。但对于房屋的水电宽带等费用,由于李某本人也时常在该房屋居住,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这些费用全部由姚某一人消费产生,加上姚某曾向李某转款8500元,法院在扣除这部分金额后,判决姚某限期返还黎某13万余元及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一审判决后,黎某与姚某均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全面复核,认为一审裁判无误,最终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说到底,婚外私情产生的财产转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试图以“抚养费”或“共同消费”为幌子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最终都难逃法律的清算。

同时,该案也暴露了部分男性在处理婚外情时左右横跳、两头算计的丑陋心态,这种既想保全家庭又想维持婚外关系的投机行为,终究会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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