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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童女士家的新房还没入住,就被人在天花板上开了个洞!童女士联系物业讨要说

河南新乡,童女士家的新房还没入住,就被人在天花板上开了个洞!童女士联系物业讨要说法,物业先说是楼上打的,童女士正准备联系楼上邻居,物业又赶紧改口了!

究竟是谁打了洞,为何要在童女士家打洞?

原来,房子刚交付不久,童女士的老公,接到了楼管的电话,说是楼上厨房的下水管道,需要扶正,得从童女士家下手。

具体怎么个扶正法,楼管没有明说。童女士老公以为没啥大事,没有多想,就把自家密码给了楼管。

事情过去了一段时间后,小两口才有空到新房查看。这一看,吓了一跳,童女士家的天花板被打穿,上面的管道做了后移和下移,防水层也因此遭到了破坏!

童女士赶紧联系物业,物业先是推辞,见童女士执意要楼上邻居的电话,才松口说是楼管带着施工方打的。

还没等童女士继续质问,物业负责人赶紧甩锅,直言这些都是经过童女士老公同意的!不然怎么会把进门密码给了楼管。

同意?谁会同意在自家天花板上打一个大洞,给别人行便利?

气愤之下,童女士当即决定和楼管对峙。但物业负责人说,楼管已经离职了!再说,事情过去那么久,即使打电话联系到楼管,估计他也记不清哪门哪户了!

一问三不知,能推脱就推脱。这下,童女士又急又气,她找到调解员,想要寻求一个说法,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

为了最大限度了解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童女士事先咨询了专业团队,得到的答案是,如果楼上的厨房管道太贴墙,需要扶正和改管,那完全可以在自家的地面上开槽,把管道移动一下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在童女士家打洞!

如今,这么个大洞,且不说防水层的事,一旦楼上漏水,就会直接漏到童女士家!

为什么物业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还要损害自家房子?

在调解员陪同下,童女士带着疑问,找到了物业。希望和物业商量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没想到物业继续甩锅!

先是说,施工、改动都是施工方做的,责任主体不在物业,物业没办法给出承诺,甩掉了主责锅!

又说房屋质保都有法律约定,开发商没有额外签,所以没法赔偿,甩掉了后续赔偿锅!

最后说,秉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以后如果出现漏水,理应由楼上进行维修,甩掉了未来风险锅!

甩锅甩得好,但问题一样没解决!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物业象征性给了解决办法:1、可以帮童女士再刷一层防水,给天花板做一道防水保险;2、如果将来楼上漏水,渗漏进童女士家,童女士不方便找邻居的话,物业可以协调。

两个看似和和气气的承诺,不仅没让童女士消气,反而坚定了她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决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同时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童女士对自家房屋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具备绝对的排他性,物业楼管带着施工方,在没有事先说清楚改管方案的前提下,就到童女士家进行打洞、改管的行为,对童女士造成了侵权。如果后续童女士家出现了漏水,童女士有权根据规定要求物业消除影响,将管道恢复原状,并进行赔偿。

房子是家的载体,优质的住房,承载着大家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好好的房子就这么被破坏,任谁都会气不打一处来,那么您支持童女士维权到底的主张吗?

对于上述事件,您怎么看?您觉得物业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您身边有类似的案例吗,他们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欢迎在评论区补充观点,我们一起来为童女士支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