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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79岁的男子的工资由4000元降到2500元,二婚妻子立刻提出要离婚。

山东济南,79岁的男子的工资由4000元降到2500元,二婚妻子立刻提出要离婚。妻子却说我结婚的时候,男子的儿子从中阻挠。男子的儿子则说,继母就是冲着老爹的钱来的,老人都80岁了,还在打工养着她!

据悉,男子中年丧妻之后,一直没有再娶,他在建筑工地上打工赚钱,养活自己,那时候,他儿子才刚参加工作,工资不高,仅能支付自己平时的房租和水电生活费。

男子刚开始去工地干活的时候,待遇还是比较好的,一个月可以赚到5、6千,工地上包吃包住,他除了偶尔抽点烟,喝点小酒,花去几百块,其余的钱都存起来。

他想着以后儿子成家了,自己还可以再支援一点儿。爷俩相依为命了好几年,儿子终于成家了,儿子有了自己的家庭,男子也就放心多了,为了给儿子半个体面的婚礼,他也把自己多年的继续花得七七八八了。

好在他继续在工地上打工,自己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有好心人看他一个人孤寡了很多年,就撺掇他找个对象,搭伙过日子,他一开始是拒绝的,因为自己已经60大几了,再过几年就是70多了,70多的老人谁还愿意和你一起过日子啊,这日子还有多少可以过都还不一定呢?

后来,经不住好心人来回的劝说,什么人老了要有个伴,因为老人迟早一天会脱离社会,到时候就是真正的孤寡老人了。什么不能一直指望依靠儿女,儿女终究有自己的家庭。

说着说着他就动心了,就答应了好心人的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二婚妻子,妻子也是早年离异,一直没有再找,也是为了拉扯儿女,现在儿女都已成家立业。她也想找个老伴一起过完余生的日子。

两人就在中间人的撮合下,领了证住在一起了。二婚以后,男子继续在工地上打工,妻子则在家里里里外外的照应着。

因为儿女们都已经长大成人,家里其实没有很多事要做,两人又都是二婚,按道理说,应该是非常珍惜这段婚姻,互相帮扶着过日子。

谁曾想,不久后,妻子竟闹着要分居,这才领证没多久怎么就要分居呢?

男子从工地赶回家里去了解情况,妻子说,男人的儿子来家里,两人不是很对付,说话都是那种针尖对麦芒。

妻子觉得最委屈的点在于男子的儿子一开始就阻止他们结婚,因为觉得她是冲着男子的钱去的,男子在工地打工,一个月还能挣个5、6千,现在上了70岁的普通家庭老人,谁还能一个月挣这么多钱呢?

有个健康的身体,不生病就已经很不错了,还能挣钱,这样的老头谁不稀罕呢?

妻子觉得冤枉,虽然自己没有收入了,靠儿女每个月给钱生活,但是也用不着靠男子的钱,自己从来没有打过他那钱的主意。

妻子觉得男子儿子这么大抗性,那就离婚吧,男子一听傻眼了,说什么都不同意,花了好长时间安抚妻子,总算平息下来。

他继续赶往工地去打工,还叮嘱儿子不要对自己的二婚妻子说七说八,免得她又多想。

但这样的事隔一段时间又会发生一回,这样的戏码上演了十几年,日子也就不咸不淡的过着。

男子已经79岁了,年纪大了,在工地上干活很吃力,2026年春节期间,男子在工地一不小心摔断了腿。在家躺了三个月,腿好了以后也无法再去工地打工,只能去看大门。

看大门的收入一个月只有2500元了,比之前少了许多。妻子又闹分居了,这一次还提出离婚。

男子不解,我摔了腿不能去工地打工,我又不是没有劳动能力,我起码还有2500元一个月,养活你不是问题啊。

妻子旧事重提,说你儿子本来就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十几年来一直都是这个态度,说我是奔着你的钱去的。

男子说,那这时候我工资降低了,你提出离婚,不就是我儿子说的那样了吗,那你真的就是奔着我能挣几个钱来的,如今,我只能看大门了,你就要离婚了。

妻子反驳他,我奔着你的钱?说话要凭良心,这十几年来,我吃了你家米?穿了你家衣?我吃穿用度都是我自己拿的钱,没花你一分钱。

男子不做声了,妻子说的是事实,他们夫妻二人确实是各用各的钱。

从法律上来讲,二婚与初婚通用相同的法律条款,不管结婚还是离婚,都如此。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述案例中,自男子与妻子二婚领证后,他在工地上打工挣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他们一直各用各的,显然是他们自己商量后达成一致的做法,但是法律层面上,一旦要离婚,就是对半分。

退一万步说,即使男子儿子说的是对的,这个妻子就是奔着他爹的钱去的,那也是他爹自己的事,他们只要领证,就是合法夫妻,有着合法共同财产。

站在妻子的角度,我与你结婚,我只能花自己的钱,我还要照顾你的起居生活,你的钱不给我花也就算了,我还要忍受你儿子的指责。那我又何必再和你在一起呢?

关于这事,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