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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 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

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 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了投保书,但男子迟迟不交保费。数月后,男子再以给儿子买保险为由将女业务员约到家里,遭拒后仍对女业务员动手动脚,女业务员拼死挣脱后果断报警,男子辩称说之前是自愿、这次也是半推半就的。法院判了!

男的姓白,女的叫冯瑶,是个保险业务员。干过保险销售的都懂,业绩压力天天顶在头上,碰到个自称家底厚、能做大单的客户,谁都不想轻易松手。

白某偏偏就吃准了这个心理,从加好友聊保险那天起就没安好心,正经保障没聊几句,话里话外就往暧昧了拐,明着暗着递话:想拿下我这单,总得 “有点诚意”。

冯瑶一开始不是没犹豫过,可架不住白某把自己包装得像个正经老板,张口就是自己有工厂有生意,不光自己要买,后续还能介绍一堆朋友投保。

一来二去被业绩冲昏了头,俩人就约到了酒店 “谈细节”,最后也就顺了白某的意思发生了关系。

完事白某倒是装得痛快,当场提笔就签了投保书,冯瑶当时还松了口气,觉得这单总算落袋为安,付出没白费。

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从头到尾就是白某设的套。签完字之后,保费是左催右催都不见到账,今天说资金周转不开,明天说再等等看产品,拖来拖去几个月过去,那张签字的投保书说白了就是一张废纸。

保险公司没收到保费,保单根本不生效,冯瑶一分钱业绩没捞着,平白吃了个哑巴亏。

按说吃了一次亏,正常人就该赶紧拉黑止损,可白某反倒主动找上门了。隔了小半年,他又联系冯瑶,说要给儿子买一份大额重疾险,让她直接到家里来谈方案。

这话里的潜台词再明显不过,就是觉得上次得手太容易,想故技重施,再空手套白狼占一次便宜。

冯瑶这次是真不想再陪他耗了,到了之后明确拒绝了他的非分要求,只想正经聊产品。

结果白某立马翻了脸,直接就动手动脚,看冯瑶反抗得激烈,还动手扇耳光、捂她的嘴,撕扯她的衣服,打算霸王硬上弓。

好在冯瑶拼了全身力气挣扎,趁着白某没留神挣脱开,连东西都没顾上拿就从他家跑了出来,转头就去派出所报了警。

被抓之后白某还一脸理直气壮,跟警方振振有词地辩解,说俩人之前就发生过关系,全是你情我愿的,这次也不过是半推半就,根本算不上强奸。

甚至还倒打一耙,说冯瑶是因为之前的保费没拿到,怀恨在心故意诬告他。那副嘴脸,仿佛只要对方同意过一次,往后就成了他的所有物,想什么时候来都行。

这套歪理到了法院,半毛钱作用都没有。法院审理之后直接把他的辩解全驳回了,背后的法律逻辑掰得特别明白。

首先最核心的一条,女性的性自主权是每一次、每一刻独立的,从来没有 “一次同意、终身有效” 的说法。

哪怕是正经情侣、合法夫妻,只要这一次女方明确拒绝,男方还硬来,那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就涉嫌强奸。

更别说俩人本来就是因业务认识的利益关系,之前的事是道德层面的糊涂账,这次的事是刑事层面的犯罪,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其次,白某没最终得逞,也不代表他没犯罪。他已经实施了暴力压制反抗的行为,扇耳光、捂嘴、撕衣服这些动作都做实了,最后是冯瑶拼死反抗逃掉了,属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成功,这是典型的犯罪未遂。

按照刑法规定,犯罪未遂只是可以从轻处罚,不是不算犯罪,该坐牢照样得坐牢。

至于他拿之前的 “交易” 当挡箭牌,更是站不住脚。第一次俩人一个想拿业绩、一个想占便宜,就算有争议也是民事和道德范畴。

但第二次是女方明确拒绝之后,他动用暴力强迫,这就直接踩了刑法的红线,之前的暧昧关系半毛钱都减不了他的刑。

最终法院综合案情,认定白某构成强奸罪(未遂),考虑到他没有自首情节,也没取得被害人谅解,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说白了,本来想靠一张空头保单白占便宜,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留下终身案底,工作生活全受影响,纯纯的偷鸡不成蚀把米,自作自受。

其实这事最值得琢磨的,就是两边的心态。白某是典型的占便宜没够,拿捏住销售怕丢单的心理,一次得手就得寸进尺,最后嚣张到敢直接用强,纯属自己作死。

而冯瑶最初想走捷径换业绩,结果踩了大坑,好在最后拎得清,遇到侵犯果断报警,没让坏人继续嚣张。

现实里像这样瞄准女销售、女业务员下套的人不在少数,吃准了对方要业绩、怕得罪客户的心理,要么暗示潜规则,要么动手动脚占便宜。

很多人抱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心态忍气吞声,反倒助长了这些人的气焰,让他们觉得没人敢反抗,越来越肆无忌惮。

这个案子也算是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对跑业务、做销售的人来说,业绩再重要,也别拿底线和尊严换订单,捷径走多了早晚掉坑里,真遇到骚扰和侵犯,别犹豫别害怕,直接报警,法律才是最硬的底气。

对那些成天动歪心思、想占小便宜的人来说,别觉得对方之前妥协过就可以得寸进尺,同意永远是当下的、单次的,敢伸手硬来,监狱的大门随时都敞开着。